招标
宜昌高新区新增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对比点设备租赁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188717710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昌高新区新增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对比点设备租赁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高新区新增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对比点设备租赁项目(第2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0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525-202401-01F(2)(SZQL-YCCG[2024]-04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197
  3、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新增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对比点设备租赁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00(万元)
  6、最高限价:80.00(万元)
  7、采购需求:宜昌高新区新增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对比点设备租赁(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等3种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联系方式:18871771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15608604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享
  电话:1560860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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