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1110500562
预算金额38.5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自动压力检定校准系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2日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XJ-20211105005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鑫隆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全自动压力检定校准系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1105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全自动压力检定校准系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 全自动压力检定校准系统应由气压全自动检定校准系统和全自动液压压力检定系统两部分组成 1 385665
 合计金额小写: 385665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捌万伍仟陆佰陆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

2

3

4

5

6

7

8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1

气压全自动检定校准系统

1

气体压力控制器

康斯特

ConST820

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6000

1

136000

2

2

高压气压发生装置

康斯特

ConST171S

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000

1

81000

3

3

气体连接台

康斯特

ConST121

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500

1

13500

4

4

系统软件

康斯特

ACal

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1

15000

5

5

标准器(气压)

康斯特

CDP

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600

1

10600

6

全自动液压压力检定系统

1

液压压力控制器

博士康

BSK2016AY

(介质:纯净水)

北京博士康

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76965

1

76965

7

2

高压液体增压器

博士康

BSK2016AY-S内

北京博士康

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12900

1

12900

8

3

标准器(液压)

博士康

BSK-2016

北京博士康

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8900

1

8900

9

4

标准器(液压)

博士康

BSK-2016

北京博士康

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8900

1

8900

10

5

标准器(液压)

博士康

BSK-2016

北京博士康

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8900

1

8900

11

6

系统软件

博士康

BSK

北京博士康

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13500

1

13500

12

操作工作台

1

工作台

康斯特

依现场实际需求定做,尺寸不小于1830mm×750mm×1440mm

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00

1

9500

13

2

工作台式样

康斯特

包合计(含税)

/

/

/

/

/

385665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泉塘街道丁家岭路59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中标供应商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交甲方使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638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货到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剩余5%质保金。,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83.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托支行(湖南鑫隆仪表科技有限公司:8008108000967356801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项目验收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项目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6.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6.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维修更换的任何备件。

6.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我公司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维修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我公司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5我公司严格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6.6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6.7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我公司向厂家购买,按照出厂优惠价格执行;

6.8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标的物的维修维护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均要求免费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合同履行期间,我公司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权拒绝采购人强令的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采购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2、合同履行完毕,无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后,除法定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责任因素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12.21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泉塘街道丁家岭路5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芙蓉北路二段151号伍家岭商业中心2、3号栋6002号房
法定代理人: 庄虎 法定代理人: 张建明
委托代理人: 汤明 委托代理人: 皮威
电话: 0731-84011917 电话: 0731-85862604
传真: 0731-84017814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828124&area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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