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航二〇二四年90KVA飞机地面静变电源机组(自行式)采购项目评审方案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常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顺利推进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90KVA飞机地面静变电源机组(自行式)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评审方案,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按如下要求反馈项目评审方案。
项目名称:
深航二〇二四年90KVA飞机地面静变电源机组(自行式)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1. 为了保障深航航空器在地面停放期间,为飞机提供所需的电力,支持其各种设备的运行,深航需采购9台90KVA飞机地面静变电源机组(自行式),并签订采购合同。
2.本项目计划采购9台90KVA飞机地面静变电源机组(自行式),并签订采购合同。
3.项目需求
(1)交货要求:

货物名称

数 量

主要技术规格

供货期

交货地点

90KVA飞机地面静变电源机组(自行式)

9

400HZ/90KVA(储能式)

2024年12月30日

深圳机场

 
(2)星号条款:

序号

星号条款内容

1

★投标型号新能源飞机电源车必须是在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https://adeqpt. caac.gov.cn)通告状态为“正常”的机场专用设备(须提供通告相关文件扫描件)。

2

★如中标方所提供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货物,或要求中标方更换货物,如中标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

★中标方须为所提供产品及随车附属设备提供≥2年的免费质保期,蓄电池质保≥8年,电机总成质保≥2年,(投标方有承诺更高质保期限的,依照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限执行),时间从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采购人之日算起。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损伤和损坏,中标方须免费修复和更换。

 
(4)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分值设置:
商务标10分,技术标50分,价格标40分,总分100分。
商务标: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综合实力

1.1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
1.2所有参与投标企业所获专利数量。进行评分

 

2

投标人业绩

根据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民用机场或航空公司的移动式储能飞机静变电源的供货业绩进行评审。
备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出具的签收单或验收单。

 

3

企业涉诉情况

诉讼被告数量(劳务纠纷除外)进行评分。诉讼信息数量和诉讼案件可查询天眼查信息为参考。

 

合计

10

 
技术标: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电池容量

根据投标型号产品的电池装机容量进行评比。投标人需提供民航局检测报告和对应的通告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400Hz四倍过载能力

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400Hz四倍过载特性进行评定。投标人需提供民航局检测报告和对应的通告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稳态频率

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稳态频率特性参数优劣进行评定。投标人需提供民航局检测报告和对应的通告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相移稳定度

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相移稳定度进行评定。投标人需提供民航局检测报告和对应的通告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稳态电压

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电压稳态特性参数优劣进行评定。投标人需提供民航局检测报告和对应的通告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售后服务

根据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承诺等评分。

 

7

质保期限

根据投标人承诺免费质保期进行评分。

 

合计

50

三、建议方案提交要求
请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建议方案发送至X03404@shenzhenair.com,A05366@shenzhenair.com。建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方案征集的项目名称;
2、供应商简介;
3、供应商资质条件;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评审方案及★号条款的具体建议;
5、供应商联系方式。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是深航对供应商能力考查的参考依据,请各位供应商认真地阅读理解征集方案相关要求,认真编制和审核项目方案。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常先生
2、电子邮件地址:A05366@shenzhenair.com  
 特此公告。
此公告在深航官网(www.shenzhenai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各公布渠道发布信息不一致时以深航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集中采购管理部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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