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镇市卫城镇西门村地热水资源取水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520181-90-03-2417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7
公告正文

清镇市卫城镇西门村地热水资源取水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卫城镇西门村地热水资源取水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020-520181-90-03-2417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镇市荣城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镇市荣城建材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卫城镇西门村

2.2 项目规模:取水站占地总面积约6.76亩,输水管道埋设约2230米(含管道),综合管理用房约188平方米及泵房、围墙、场地平整、绿化、进出道路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抽水设备设计(含概、预算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输水管道埋设(含管道),综合管理用房、泵房、围墙、场地平整、绿化、进出道路等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备①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3.2. 2.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3.2.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3.2.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3.2.5.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7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7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交易中心地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021年08月26日

(来源: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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