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
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为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创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参加竞标。
一、采购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
三、招标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1家,共一个标项。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确定代理清算银行正式上线,账户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到期后进行评估,视履约情况,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一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2.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三门县域内设有机构,且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②财务稳健,不良贷款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③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1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④已经为三门县财政局开设非税收入专户账户并实施电子凭证库管理的;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报名,取消竞标资格。
2、报名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地址:三门县广场路交通大楼4楼)。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4、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配合三门县财政局做好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渠道,缴交非税资金系统开发、微信支付商户号申请、测试、系统配置、上线、资金清算和对账工作。
2.严格履行财政专户信息保密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允许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财政专户存款、缴费信息和有关资料。
项目联系人:李群丽 电话:0576-83376527
代理方联系人:张宁童 电话:0576-83326608
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为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创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参加竞标。
一、采购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项目
三、招标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三门县财政局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渠道代理清算银行1家,共一个标项。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确定代理清算银行正式上线,账户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到期后进行评估,视履约情况,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一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2.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三门县域内设有机构,且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②财务稳健,不良贷款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③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1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④已经为三门县财政局开设非税收入专户账户并实施电子凭证库管理的;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报名,取消竞标资格。
2、报名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地址:三门县广场路交通大楼4楼)。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4、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配合三门县财政局做好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微信渠道,缴交非税资金系统开发、微信支付商户号申请、测试、系统配置、上线、资金清算和对账工作。
2.严格履行财政专户信息保密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允许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财政专户存款、缴费信息和有关资料。
项目联系人:李群丽 电话:0576-83376527
代理方联系人:张宁童 电话:0576-8332660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