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国有地块储备项目评估服务比选邀请书
金额
1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24zc017-qy
预算金额14.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342655514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国有地块储备项目评估服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评估服务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工程名称: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国有地块储备项目评估服务
(二)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白云区永平街白云大道北西侧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44018.10元,参选人的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比选限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五)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国有地块储备项目评估服务,拟储备用地面积约56.32亩,具体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或实际测绘成果为准。
(六)比选范围及内容:本次比选范围为上述项目的土地及房屋收储补偿评估服务,详细情况见比选文件。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人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选人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选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选人声明》。
(二)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比选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参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比选。提供《参选人声明》。
(四)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参选人必须已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为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
(六)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比选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比选资料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00-17:00),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办理投标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二)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投标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比选响应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加盖公章);
(三)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比选文件,并从发售比选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30-10:00(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y.gov.cn)“通知公告”及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henghong.net.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6057707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荟贤路1号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1342655514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一
  比选响应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SH24ZC017-QY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国有地块储备项目评估服务
比选文件售价(元/套)
500元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姓名
固话
E-mail(接收资料)
手机
 
 
 
 
是否已购买文件
□是     □否
备注
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在相应的地方打√)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执业许可证);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比选文件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比选代理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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