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181-00169
二、项目名称: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香坊区赣水路270号
中标(成交)金额:1,49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项目名称: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 2、履约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无预付款,成果文件经审批合格通过后,支付合同额的100%,如财政资金未拨付到招标人账户,支付时间顺延(无息)。 5、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需搬迁居民999户3076人;村委会2个;个体经济18个;无堤段逃避险居民1144户3442人,修建逃避险道路17.77千米:新建桥梁4座;大棚拆除1563599平方米,其中:暖棚21961平米、冷棚1541638平方米。 (2)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是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要求:1、项目名称: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 2、履约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无预付款,成果文件经审批合格通过后,支付合同额的100%,如财政资金未拨付到招标人账户,支付时间顺延(无息)。 5、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需搬迁居民999户3076人;村委会2个;个体经济18个;无堤段逃避险居民1144户3442人,修建逃避险道路17.77千米:新建桥梁4座;大棚拆除1563599平方米,其中:暖棚21961平米、冷棚1541638平方米。 (2)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是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项目名称: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 2、履约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无预付款,成果文件经审批合格通过后,支付合同额的100%,如财政资金未拨付到招标人账户,支付时间顺延(无息)。 5、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需搬迁居民999户3076人;村委会2个;个体经济18个;无堤段逃避险居民1144户3442人,修建逃避险道路17.77千米:新建桥梁4座;大棚拆除1563599平方米,其中:暖棚21961平米、冷棚1541638平方米。 (2)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是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师荣、蒋发有、方真、方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97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新民市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
联系方式:024-27516690
名称: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郊路33-6号
联系方式:024-66999599
项目联系人:周文彬
电 话:18640570213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