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139
预算金额712万元
招标联系人-18383167423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哲0831-719326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139

二、项目名称:采购2024-2026年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鲲鹏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泉路5号 7,120,000.00元
大型汽车号牌(单价):48.50元
小型汽车号牌(单价):47.50元
普通摩托车号牌(单价):23.00元
轻便摩托车号牌(单价):23.00元
低速车号牌(单价):31.50元
挂车号牌(单价):30.50元
教练汽车号牌(单价):47.50元
教练摩托车号牌(单价):23.00元
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单价):63.00元
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单价):63.00元
非机动车号牌(单价):7.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鲲鹏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其他服务 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 机动车号牌生产、安装、供货要求 1.供货方式:根据招标人下达订单指令供应。 2.供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订货通知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宜宾市内指定的交货地点。等 法定工作日8:50至17:30(午餐实行轮班制,轮班期间不得降低服务标准和质量) 1.本项目部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为公安部许可购置(如签注设备、防伪设备、反光膜、油墨等)。2.中标人所设“号牌制作中心”须通过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备案。3.本包件所涉及“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由中标人负责搭建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声频肖钒唐方敏陈尹陈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654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
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江北支行 账号:51050172510800000976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6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8228012,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2.计划号:[51150024210200003051[2024]00332]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叙州区南岸蜀南大道西段21号

联系方式:18383167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7193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7193260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采购2024-2026年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鲲鹏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