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石开审批字【202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设计二标段; 2)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1、世纪大道、杜村排水改造工程 ①世纪大道排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改造:世纪大道(新赵大街以东段)新建DN500-DN1000污水管道,长约3125m,位于南侧非机动车道下。世纪大道与新赵大街交口,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规模约775L/s.雨水管网改造:世纪大道与新赵大街西北角、杜村西侧世纪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处,3座雨水提升泵站改造,提升规模维持原样。②杜村排水改造 为杜村村内小区新建污水管网,主路污水管管径为DN300,长度约960m.在小区口路西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规模约2.8L/s.村内末端雨水管道从DN1000替换成DN1500,长度约580m.世纪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口,新建智能雨污水提升泵站,规模约800L/s.③路面破除和恢复、现状管线迁改迁建等。2、污水厂出水管道工程 污水厂出水管道北起世纪大道,南至铁路,沿清源大街西侧绿带布置,出水管总长约978m,管径为DN1000,采用双管布设,主要工程内容为排水管道及路面恢复等。3、故献村污水管网工程 故献村内建设一道污水管道,管径为DN1000,长度约260m。4、镇前街(岗上镇-机场路)管网工程 镇前街(岗上镇-机场路)新建雨水、污水管各一道,长约4000m,及路面破除和恢复、现状管线迁改迁建等。 4)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特别提醒: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招标人联系人:赵科长,电话:0311—88084619;招标代理: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杨昊 联系电话:0311-66038666。监督单位: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投诉电话:0311-88086897。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8 00:00:00 至 2024-04-28 08:2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8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同时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行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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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08号新合作广场D座423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赵科长 | 联系人: | 孙杨昊 |
电话: | 0311—88084619 | 电话: | 0311-660386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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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设计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