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等离子质谱仪设备供应商采购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1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颖15295314323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菲菲182619016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公告正文
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等离子质谱仪设备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黄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等离子质谱仪设备供应商采购项目 。
2、项目地点:盐城市建湖县,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3、最高限价:人民币 105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招标内容: 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等离子质谱仪设备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配套软硬件包含:循环冷却水系统1套、计算机系统1套、激光打印机1台、不间断电源1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供货期:合同签订起 40 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投入使用。具体服从招标人需要的供货期要求。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并通过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
7、质保期:免费提供质保3年,质量保修期自设备经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计算。
8、技术要求:设备要求性能稳定、数据可靠,可搭配液相色谱、自动进样器、全自动石墨消解系统等连用技术。(详见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次招标范围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上年度财报未出,可提供前一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5年 1月 20  日18:00时前,将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送到代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无论是否中标,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项目终止的除外)。
2、领取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五星村部南大院西楼2楼  。 
3、联系人: 沈菲菲     ,联系号码:   18261901692     。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22日9: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都东路82号1号楼金控大厦1308 (盐城市亭湖区新都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南);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的银行保函或现金或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款单、电汇、转账等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3209820581010000009108 
收款单位:江苏黄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丰汇支行 
注:(1)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纸质或者电子件);如采用纸质保函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现金缴纳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密封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3)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一公告一保函”的原则(即多标段项目每投一个标段须单独开具保函,重新招标的项目需重新开具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通过盐城市数字一体化电子保函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user.ycbaohan.com)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并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一起递交,电子保函需支持通过盐城市数字一体化电子保函综合服务平台校验有效性才符合规定。电子保函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黄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1号楼金控大厦
联系人:刘颖  
电 话: 15295314323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五星村部南大院2楼
联系人:沈菲菲      
电 话:18261901692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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