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750-38524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名称)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304-440703-04-01-743240 ,招标人为 江门市银湖湾新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产业发展平台工程以及产业发展基础工程两项内容。其中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工业厂房及配套管理用房,占地面积约 150 亩,总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产业发展基础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四围、新五围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软基处理工程。
2.3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4167.88 万元。本项目设计范围的建安费估算价为 65266.69 万元(不包括产业发展基础工程的土石方工程);本项目勘察、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范围的建安费费估算价为 80766.69 万元。
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且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止(包含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勘察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含土石方工程的测量和沉降观测、地形测量、建筑物主体的沉降观测等)、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土壤氡浓度检测。
(2)工程设计内容(不包括产业发展基础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①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及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确保方案设计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标准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有关深度和内容要求;
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软基处理、用地红线内建筑、结构、桩基础、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海绵城市、消防、防雷、通风、弱电、燃气、综合布线、电梯、室外工程、绿化、供配电、其他配套工程等的规划及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全部评审。对最终施工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手续、施工图设计的初步审核)进行的跟进和技术支持。
(3)全过程造价咨询:从造价成本控制的角度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投资管理及成本控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负责审核和调整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和调整,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含审核、谈判等工作)。
(4)工程质量检测: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本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工程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等项目(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检测规范、相关验收规范和招标人意见为准)。
2.6服务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真实,符合建设工程勘察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 2016 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初步设计必须不超过立项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否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优化设计。
(3)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4)检测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有关检测标准及设计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三项的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检测资质: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其认证范围至少涵盖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等检测参数。如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只需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关键页即可)。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检测范围须满足下列①或②:
①原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新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为综合资质,或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3)投标人中标后需要按照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 号)执行。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对其资质不作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4 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总负责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4.1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3造价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3.4.4检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8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3.9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造价项目负责人、检测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 73 号)。
5.2逾期送到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门市银湖湾新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0-62382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0750-3852480  
监督部门: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750-6607613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
各标段其他要求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
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 23时00分
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 23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6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6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江门市银湖湾新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查看招标文件: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产业园一期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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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情况说明.pdf
查看图纸:
招标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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