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009028
预算金额224.6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益超321737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8
公告正文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207009028)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一、招标条件本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新建建筑面积为8125平方米。修缮建筑面积为1888.4平方米。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包含弱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视频监控系统,110入侵报警系统,智能巡更系统,网络门禁系统,IP广播设施,综合布线系统(含无线覆盖、有线网络、有线电话、有线电视)智能安防系统(含技防验收),电梯五方通话(布线),能源管理系统等。本工程采购内容包括整个工程的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保险、装卸、管理、安装、调试、详见图纸和清单。以及所有相关设备的供应与其它施工方的配合、安全设施、移交前对项目设备材料的全面保护、技术培训、监护运行、维修保养、直至正常运行、验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和其他报批相关费用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规定要求需建设单位办理的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以及验收所需的任何检测、监测、试验、评估、技防评审及一切要求。配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在联审平台上完成技防专项验收申报工作及验收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1月4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近三年(从2021年1月4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5)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打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天内打印有效));(7)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不得因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8)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9)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7日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04日00时00分获取方式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在线领购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13时30分递交方式: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3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3会议室七、其他1.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1)项目概况:新建建筑面积为8125平方米。修缮建筑面积为1888.4平方米。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包含弱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视频监控系统,110入侵报警系统,智能巡更系统,网络门禁系统,IP广播设施,综合布线系统(含无线覆盖、有线网络、有线电话、有线电视),智能安防系统(含技防验收),电梯五方通话(布线),能源管理系统等。本工程采购内容包括整个工程的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保险、装卸、管理、安装、调试、详见图纸和清单。以及所有相关设备的供应与其它施工方的配合、安全设施、移交前对项目设备材料的全面保护、技术培训、监护运行、维修保养、直至正常运行、验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和其他报批相关费用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规定要求需建设单位办理的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以及验收所需的任何检测、监测、试验、评估、技防评审及一切要求。配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在联审平台上完成技防专项验收申报工作及验收工作。(2)工期:180日历天。(3)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满足技防评审工作、行业及技防部门验收标准。(4)最高限价:224.662507万元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内容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存在内容虚假,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作出处罚(即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投标人一旦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了拟参与投标的相关手续后将无法撤销,如果由于投标人对上述政策或规定不理解而错误地提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有可能对整个项目的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投标人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先跟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以便在准确了解相关规定之后再决定何时办理相关手续。当在招标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实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中止采购活动,并按面向所有潜在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2)若供应商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本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1月4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近三年(从2021年1月4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5)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打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天内打印有效));(7)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不得因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8)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9)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3.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3年12月27日00:00:00时至2024年1月·4日00: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在线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和发票快递给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采购文件。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4.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30000元的竞磋响应保证金,并于2024年1月8日13:30:0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3会议室,随后磋商小组将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并与其进行竞磋。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需提交的材料:(1)单位负责人出席需携带:有效的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递交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5.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联系人:陈益超、曾倬电话:32173702、32173615电子邮件:chenyicha***.*****.***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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