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附施工图)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20559
1.2项目名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附施工图)编制服务采购
1.3采购需求:根据《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等国家法规文件对恒丰纸业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附施工图)进行编制,恒丰纸业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附施工图)需分开编制,共提交两本设计成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初稿至终稿);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5个工作日完成初步设计(附施工图)初稿至终稿。
1.5服务地点:成交供应商单位工作场所及项目现场。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附施工图)的先后时间,分别对不同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支付合同款,即可研编制完成,提交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初步设计(附施工图)编制完成,提交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按签订的合同条款办理(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总预算:400,000元(含税等一切价格)其中,恒丰纸业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预算10万元,恒丰纸业光伏项目初步设计(附施工图)采购预算30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为总预算,项目结束后,须分别提供盖章的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须与成交报价金额一致,且分项报价表中单项预算不得超过每项服务的控制预算。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5月-2022年5月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式、分布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附施工图)分别累计编制容量达500兆瓦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并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00至2022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8,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5月13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23513366@qq.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全部材料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2年5月13日14:00至2022年5月13日15:00
注:供应商报价为总预算,项目结束后,须分别提供盖章的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须与成交报价金额一致,且分项报价表中单项预算不得超过每项服务的控制预算。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99-9号13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451-82876840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杜女士、徐先生
电 话:0451-87200282、87200296
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