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青审批投资核{2021}14号、青审批招标核字{2021}第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自有资金,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秦皇岛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35KV送出线路新建、施工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群众工作以及工程勘测、施工、设备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建设内容,自厂区主变低压侧开关(不含)至河南变电站接入间隔新建线路的土建、电缆、线路保护光纤及电缆终端、通信、调度自动化、变电站内接入间隔一次设备及站内二次设备的采购、施工、试验、调试等;包括焚烧发电厂区内线路保护柜采购安装、接线调试以及线路保护光纤熔纤、调度对点等工作;本次新建线路的验收、配合接火送电、竣工资料交付、保修及手续办理,以及电力接入需要的各项咨询配合服务。建设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河南变电站。工期:2个月。
2.2招标范围:新建 1 回 35kV 线路接至河南变电站 35kV 侧,形成垃圾焚烧电厂~河南站的专线线路,线路总长度约 2.2公里,电缆线路约3公里。业主界定的范围,包括勘测、设备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以及征地、拆迁、群众工作、手续办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以上(含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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