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8-500119-04-05-968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南川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53条路段泊和12个公共停车场的位信息化改造、智慧停车指挥中心改造,配套建设智慧停车软件系统、诱导系统、监控系统、违停系统、ETC收费系统、数据专网等子系统,以及系统集成和质保期内的系统运行维护。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421.85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软件系统(主要包含停车资源管理系统、停车政务管理系统、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管理系统、车主服务管理系统),硬件系统(主要包含智慧停车指挥中心、路内停车泊位视频(含限时停车位)、城市停车诱导屏系统设备、ETC收费设备、违停抓拍前端设备及后端系统、辅助设施、公共停车场联网改造、体育馆地下车库改造(隔断、擂台、镜面等原有装修装饰拆除、停车位施划、出入口道闸建设、建筑装修及消防配套设施)),网络通信(云服务器资源,通信链路)的设计。
(2)建安部分: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人: | 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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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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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程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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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1433189 | 联系电话: | 15803633956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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