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2.23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4453

项目编号: NXSTZC-23031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训楼国家卫健委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3753887.99

最高限价(如有): 13753887.99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训楼国家卫健委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其他建筑工程 1 宁夏医科大学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搬迁改造建设项目。拟对 1.洁净实验室建设:洁净实验室、钢制洁净门、墙顶面洁净板、钢化玻璃观察窗、净化通风系统、风管制作、安装等;2.实验室建设: 包括纳米工程中心平台、精密仪器平台、PI实验室、学生自习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蛋白分析平台(含蛋白仪器区)、形态学和显微成像技术平台(含形态学实验室、显微镜室等)、核酸分析平台、危化品库房、气瓶室、高压容器室、仪器室、操作间、冷库等;3.实验室配套设施:通风橱等配套设施,实验室通风、换气管路、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氮气及二氧化碳等气体管道、强弱电系统、监控系统、气体安全监测系统等;4.消防系统:喷嘴、管道、线管、配套锁扣、顶部线管需吊筋固定等;5.实验室设施:制作试验台、实验柜、实验凳、上下水管道等;6.数据管理多功能室等配套设施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122398.97
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训楼国家卫健委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装修工程 1 宁夏医科大学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搬迁改造建设项目。拟对 1.洁净实验室建设:洁净实验室、钢制洁净门、墙顶面洁净板、钢化玻璃观察窗、净化通风系统、风管制作、安装等;2.实验室建设: 包括纳米工程中心平台、精密仪器平台、PI实验室、学生自习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蛋白分析平台(含蛋白仪器区)、形态学和显微成像技术平台(含形态学实验室、显微镜室等)、核酸分析平台、危化品库房、气瓶室、高压容器室、仪器室、操作间、冷库等;3.实验室配套设施:通风橱等配套设施,实验室通风、换气管路、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氮气及二氧化碳等气体管道、强弱电系统、监控系统、气体安全监测系统等;4.消防系统:喷嘴、管道、线管、配套锁扣、顶部线管需吊筋固定等;5.实验室设施:制作试验台、实验柜、实验凳、上下水管道等;6.数据管理多功能室等配套设施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631489.02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13753887.99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承诺书)。 4.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2-06 00:00:00 至 2023-12-14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18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12-18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磋商供应商,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 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进入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 (3)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 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自行携带电脑,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最后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7)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科大学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1160号
       联系方式: 0951-6980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9层
       联系方式: 0951-510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薄桂军
       电话: 0951-698004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雷泽红、刘婧超
       电话: 0951-510179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rar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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