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采购服务01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并提请注意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事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3】采购服务015

采购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要求

1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一、2023年预计危废处置量6吨。主要有:

1、实验室废液,如液相色谱废液(三氟乙酸、乙腈、水)、有机合成废液(NMP、DMF、哌啶、水)、有机混合废液(甲醇、乙腈、甲酸、水)、二甲苯废液等;

2、废试剂(水杨酸等);

3、废包装瓶(如甲醇、乙醇、N,N-二异丙基乙胺、乙腈废包装瓶等);
4、废活性炭(用于污水池吸附用活性炭)。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服务商;
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符合危险废物运输规定及安全要求的证明。

五、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zdwyhc@126.com

2、报名要求(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件;
4)提供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符合危险废物运输规定及安全要求的证明材料:
①交通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应提供与拥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①条所要求的复印件。

6)服务用户名单。
注:参加磋商时,需提交2份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正本),另外提供2份副本资料;邮箱报名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529日中午12:00,逾期或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八、磋商时间:2022530日下午15:00

九、磋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4A号楼101会议室(分子影像中心旁)。

十、本次磋商会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磋商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磋商结果等职责。

十一、请按医院附件认真准备磋商资料,资料不合格者会失去磋商谈判资格。

十二、联系电话:0756-2528874(林老师)

十三、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4A号楼107室(分子影像中心旁)。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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