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的政策要求,积极响应长沙《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为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购房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望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结合望城房地产市场实际,特开展“省会新地标 湘江未来城”望城区域促消费宜居推广暨“你买房我送车”活动。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等奖奖品
1、使用纯电新能源五座轿车;
2、具备交流电和直流电充电接口;
3、续航里程参考CLTC工况为依据,车辆行驶里程不低于650KM;
4、参考车辆尺寸:4900*1890*1500 mm以上;
5、车辆轴距:≥3050mm;
6、其他:LED大灯具备自适应灯光辅助系统、车道保持偏离辅助系统、前方预防碰撞预警系统等。 
二等奖奖品
1、插电式混合动力五座轿车;
2、参考车辆尺寸:4650*1800*1400mm以上;
3、车辆轴距:≥2700mm;
4、发动机排量≤1.6L;
5、电机额定功率≥100Kw;
6、纯电行驶里程≥50KM;
7、其他:自动驻车、上坡辅助、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定速巡航、远程启动、LED大灯、日行灯等。 
3 抽奖活动(含抽奖和兑奖) 五场抽/兑奖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举行“省会新地标 湘江未来城”望城区域促消费宜居推广暨“你买房我送车”活动项目五轮抽奖、兑奖仪式:
①活动期间,每个月进行一次抽、兑奖(第一次抽奖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其他抽奖轮次时间由采购人指定,兑奖时间根据活动需求调整),共计五轮;
②前期策划设计:流程文档沟通对接、素材收集、其他文案工作、主画面设计、物料道具设计、LED画面设计;
③组织实施:志愿者邀请、物料制作、主持人、场地搭建、人员调控、现场秩序维护等。
3.1 场地要求:
3.2 氛围布置:在活动现场设置签到区域,奖品车辆布置,活动桁架、展架、指示牌、座椅布置;
3.3 舞台搭建:配置电子屏及音箱设备等。
④宣传媒体:中标人针对每场抽奖兑奖活动,需提供新闻稿及短视频拍摄制作。每轮抽奖至少提供两家省级媒体及三家以上自媒体公众号对专场活动进行报道。其中自媒体累计阅读量至少达到9000次以上,需提供新闻媒体及视频号对抽兑奖仪式全程直播,累计观看人次至少达到两百万人次及以上。
⑤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轮抽奖仪式需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场监督,中标人需全程配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奖品要求
1、交货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调试(必须符合采购人活动需求)直至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交付完成时中标人应将有关的车辆资料移交使用人。
(二)活动要求
1、服务期限:2023年11月-2024年4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1、中标人应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每项活动开始前,中标人需提供提供详细的服务执行方案。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确定后,中标人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保质保量地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不延误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须符合行业标准,如未达到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因此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若造成负面影响,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情况,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节点,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做好服务工作。保证不延误采购人的活动开展,并对承接的各项目内容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4、中标人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承接制作非法、敏感内容,在服务期间所有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奖品车辆在交付前或活动中,如遇其他不可抗拒情况,中标人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请求,如采购人未予以同意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对指定对象进行培训,让其充分了解、掌握产品性能。
7、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服务范围
提供全面的支持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和宣传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
①奖品款项支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无任何纠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所有奖品车辆由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为中奖人付款,中标人须向活动中奖人开具普通机动销售发票,且由中标人代为执行中奖人在办理奖品车辆领取手续前先行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关于中奖人个人偶然所得税缴纳:如中标人未按承诺履行监督中奖者办理个人偶然所得税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②活动款项支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活动场次和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后据实支付。每次付款前均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费用说明
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将分项报价表详细列明五轮抽奖、兑奖仪式单次活动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场地、设备设施、媒体宣传、安装调试及运输等)所有费用。保证合同价为不低于成本恶意报价,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偷工减料,按期完成项目。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出现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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