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18533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8-8312433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月0418-3378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31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0: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项目联系电话0418-3378836
采购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大街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8-8312433
代理机构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8-3378836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阜新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4-08-01 至 2024-08-05
撰写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李月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8533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402)室(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细河区龙城路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大街49号
联系方式: 0418-8312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3378836
邮箱地址: fxggzycgb123@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2001000093020720000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  话: 0418-337883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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