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4299001G02 | ||||||||||||||||||||||||||||||||||||||||||||||
招标内容: |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二次)
工程建设地点:保定市
建设规模:41782平米。
合同估算价:6264974.69元(大写:陆佰贰拾陆万肆仟玖佰柒拾肆元陆角玖分)。
计划工期:2024.8.30至2024.10.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1 09:00至2024-09-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7.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法<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王超 151303506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195798 电子邮箱:gxqzj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