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评估项目遴选公告
金额
19.0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yl20240401
预算金额19.03万元
招标公司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62-38996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评估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GDYL2024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2-38996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福西路3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先生、0762-3889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762-3899667
代理机构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B-4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遴选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遴选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注册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查询截图];
(5)供应商不属于参与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单位及其关联机构(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评估地点为河源市,内容为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注:前来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031028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GDYL2024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2-38996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福西路3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先生、0762-3889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762-3899667
代理机构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B-4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遴选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遴选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注册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查询截图];
(5)供应商不属于参与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单位及其关联机构(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评估地点为河源市,内容为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注:前来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03102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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