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28-60896204
中标联系人-18224442016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51011424210200008473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服务外包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11424210200008473[2024]0117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南街209号

联系方式:028-60896204

供应商(乙方):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和街道

联系方式:182244420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检验服务外包 1(项) ¥950,000.00 ¥950,000.00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检验科LIS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承担相关系统对接接口费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HIS与LIS数据互联互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在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采购人检验科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薪酬及相应费用,确保医院检验科配备具备资质的检验人员(具体人员以采购人核定为准)。 ★4、完善采购人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阴道分泌物等常规及急诊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含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血凝仪、显微镜、血糖仪等),并为其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同时开展常规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保证医院的检测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出报告时间 自标本采集后:三大常规等检查即时出报告,常规生化不超过12小时,常规肿瘤标志物、激素类24小时;感染免疫24-48小时;分子生物48-72小时;病理3-4个工作日。急诊患者常规生化不得超过8小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具有检验(测)、病理相关实验室服务点,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 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3、供应商每年接受一次由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包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为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专业运输车辆。 二、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若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并不限于:①服务目标、②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③本项目的物流、检测制定应急预案、④结合采购人现状对本项目预期效果进行分析、⑤质量保障措施(包含检验检测项目报告质量、费用结算周期及其它配套服务承诺)。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时间及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承诺的,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3次未及时服务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新政策,按新政策要求执行。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3.1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每季度据实结算一次,下季度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法票据后预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为当年度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2每年服务费用的合同价格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为准,并实行总价包干(包括服务成本、人工费、期间协调费、工本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的支出),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考虑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 4、验收办法和标准: 4.1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在成交供应商发出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组织验收。) 4.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金额: 9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8日至2025年06月27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检验服务外包采购合同.pdf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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