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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2411-340121-04-01-908557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丰汽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丰汽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BZ0034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BZ00344
2.5 建设地点:双墩镇、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停车场工程。场地平整主要对项目区进行场地平整;道路工程主要包括规划南二路(凤麟大道-规划东一路)、红旗路(规划南一路-规划南二路)、产城东路(新城大道-规划南二路)、污水厂地块左支路(规划南一路-规划南二路)四条道路工程建设,总长度约6.65km;停车场工程主要建设停车场167394.1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充电桩等。其中规划南二路(凤麟大道-规划东一路)道路宽度为45m,为城市主干道,排水管网最大管径为d2200mm,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内容设计服务。
2.7 项目投资估算:95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建设周期暂定109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总承包,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测绘(含现状地形方格网测绘);勘测定界报告书(含土地报批所需要的所有资料)编制;咨询、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排水、绿化、交通、电排、评审、报批、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综合管线设计(含供电排管);施工图预算、辅助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方案论证;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征地拆迁边线放设(含征地拆迁图绘制);设计交底、答疑、交桩(含每半年对已交控制桩进行精度复核);竣工图复核;文物勘探及保护方案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导行方案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包括上述所有项目的评审、报批等费用,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829.0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上述市政道路工程须为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市政道路工程;(2)市政桥梁工程;(3)同时含有市政道路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4、6272196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北城丰汽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北城综合服务中心9楼、10楼
邮 编:231100
联系人:赵童鑫
电 话:0551-6272896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张庆媛
电 话:0551-62721974、6272196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
电 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25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7586974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0天1小时30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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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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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10天1小时30分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