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采购块煤一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采购块煤一批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0-09 08:41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14 08:02
招标方联系人:
李超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756472368
监督方联系人:
物资设备部
监督方联系电话:
0431-86036036
交货方式:
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收货人:
李超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756472368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银行转账及供应链金融产品,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次月起分18个月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结算方式:
每月的20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2201011239935327
其他要求:
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其他说明事项:
请以询价书为准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0-09 08:41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14 08:02
招标方联系人:
李超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756472368
监督方联系人:
物资设备部
监督方联系电话:
0431-86036036
交货方式:
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收货人:
李超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756472368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银行转账及供应链金融产品,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次月起分18个月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结算方式:
每月的20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2201011239935327
其他要求:
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其他说明事项:
请以询价书为准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
1 | 1300019018081 | 块煤 | - | 60.0 | 吨 | 国标 | 东北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26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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