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博州分行员工食堂管理费集中采购项目
金额
43.20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20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博州分行员工食堂管理费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博州分行员工食堂管理费集中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XZJ244-094-K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

4. 招标人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青得里大街西41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投资金额:43.2万元/

7. 服务工作范围:

1.招标方员工食堂服务供应,包括烹饪,提供清洁卫生、经严格消毒的餐具,厨具、餐具、就餐场所的清洁,厨余垃圾的收集和清理等。

2.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招标方提供的用餐场地、加工场地、厨房主要设备,如有损坏,供应商须负责维修或重新购置,确需新增设备或设备老化需要更换的,可书面通知申请招标方负责购置或实施改造。

3.负责菜品加工制作、卫生清理等相关工作。

4.根据招标方需要配齐食堂员工并自行负责食堂员工工资福利,博州分行本部职工食堂(含市区城区支行、双河支行)需不少于3人(主厨、面点师、杂工各1人),阿拉山口支行食堂1人,精河支行食堂1人(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8. 服务周期:2年。

9. 选取入围数量:1位。

10. 招标说明:

(1) 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进行评审,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1入围投标人。

(2) 本次项目中标人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中标人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3) 入围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人;

1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1通用条款: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承诺成交后,即刻办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附承诺书);

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11101日)以来具备同类餐饮管理服务的类似业绩不小于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服务合同);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餐饮行业 微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 从业人员大于5人,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提供人员社保信息(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1-2023)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同时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附承诺书);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附承诺书);

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附承诺书);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附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附承诺书);

11.2专用条款:

      /     

12. 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2024 11   12 2024 11    18  日,每天上午10301330时,下午1530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获取地点、方式: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无证明材料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式两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来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现场获取。

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  12   03  日上午1100时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第一阶段开标仪式于2024   12    03  日上午1100时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

15.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

联系人:刘智星

 话:131503327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王英杰、张潇镭

联系电话:1380991691815160949164

电子邮箱:269083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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