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煤业基建公司承揽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盘螺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21.86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夏煤业基建公司承揽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盘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煤业基建公司承揽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盘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1312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1312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越堃 电话:09516971353
邮箱:15115315@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宁夏煤业基建公司承揽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盘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1312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1312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内蒙古东钢物资有限公司 | 新疆宝新润源钢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021.860000 | 1099.94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绩 | 1、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西露天、风水沟储煤场封闭项目、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8月13日 2、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宁东各矿区盘条、普通碳素圆钢、普通螺纹钢采购项目、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09月13日 3、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标一部盘螺、螺纹钢采购项目、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5月21日 4、内古分公司陕煤榆林化学 180 万吨/年乙二醇公辅工程、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05月24日 5、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国华丰宁新能源产业园施工总承包PC工程盘条、普通螺纹钢采购项目、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03月1日 6、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一号煤生产系统普通螺纹钢买卖合同、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08月15日 7、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乌海能源骆驼山煤矿地面土建工程钢筋买卖合同、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04月12日 | 1、中铁十五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市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中铁十五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4月8日 2、那巴三标、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6日 3、思拓坤盛供应链公司钢筋采购项目、新疆思拓坤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6月19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越堃 电话:09516971353
邮箱:15115315@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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