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承克高速公路(围场段)工程项目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伟阳0314-7566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承克高速公路(围场段)工程项目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克高速公路(围场段)工程项目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设计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承克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PPP 模式,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承克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涉及需迁改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共计7处(其中110千伏6处,220千伏1处)。涉及高速公路路径需迁改的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约10.61km(110千伏10.22km,220千伏0.39km);其中龙头山乡约2.81km(含110千伏2处,220千伏1处),道坝子乡约0.19km(含110千伏1处),半截塔约7.61km(含110千伏3处)。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电力线路迁改设计。设计内容包含工作范围内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为项目建设提供施工图现场技术服务支持及竣工图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类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 09:002024-07-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5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承克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闫伟阳

联系人: 张衷川、刘靖超
电话:

0314-7566060

电话: 0311-830869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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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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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931649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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