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10282022CCS00130
二、项目名称: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 | 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工作,具体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2 | 项 | / | 报价:3525000(元) |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5层5088 | 91110107101631821T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 | 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 | 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工作,具体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 180天 |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丽琴,张黎明,景卫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吉县新城政府大楼西楼
联系方式:0357-7922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博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中大街悦汇SOHO七层(707室)
联系方式:19903579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9903579164
附件信息:
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最终).doc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最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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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2 | 代理机构 | 山西博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吉县城市品质提升和优化设计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1410282022CCS00130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3550000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磋商按废标处理。 |
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8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
9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2、磋商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的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格式见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2)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3)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2)提供磋商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
10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商务、技术响应;3、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业绩统计表;4、项目服务方案;5、其他商务技术材料;6、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有的话);(2)正版软件承诺(若有的话);(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6)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
11 | 保证金金额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000元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的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名称:山西博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02 1000 0000 3401开户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街支行行号:3131 6100 6169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企业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
12 | 提交履约保证金 | 按照合同约定 |
1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14 | 磋商答疑 | ☑不召开□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
15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16 |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启 | 1.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2.纸质文件提交:1正2副 U盘电子版一份(word)提交地址:临汾市中大街悦汇SOHO七层(707室)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5)未按照要求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 |
17 |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
18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 | 磋商函 |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的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
10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的,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响应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3的要求。 |
3 | 磋商报价 | 供应商的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 |
4 | 商务、技术响应 | 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18分)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供应商(响应人)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以和甲方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每有一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 | 12分 |
2 | 人员配置 | 供应商(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6分。 | 6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72分) |
1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对本综合设计项目的了解,对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分析合理全面的,得11-15分;分析比较合理的,得7-10分;分析一般或缺项的,得0-6分 | 15 |
2 | 初步设计方案 | 设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中心广场景观》设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有自己团队的项目构思,整体方案效果清晰明确,内容非常详尽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非常强的,得16-24分;方案内容详尽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较强的,得9-15分;方案内容符合实际且能满足基本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得0-8分。 | 24 |
3 | 服务计划及承诺 | 服务方案中响应内容、方式、承诺全面、具体、合理等内容进行评审,最高9分; | 9 |
4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承诺 | 根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承诺合理可行、切实有效性对比评分;0-8分。 | 8 |
5 |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针对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切实有效性对比评分;0-5分。 | 5 |
6 | 应急保障方案 | 根据应急方案中对突发事件和解决方案的全面性、合理度、可行性强、考虑周全度以及是否做出提前预防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最高6分。 | 6 |
7 | 成果构成及其他服务承诺 | 针对成果构成及其他服务承诺合理可行、切实有效性对比评分;0-5分。 | 5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报价(满分1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分值 | |
报价(满分10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项目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包号: ) |
项目编号 | |
磋商总报价 | 大写 :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备注: |
序号 | 商务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备注 |
… |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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