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实景三维成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3-10-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3000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江区“实景三维成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6.5履约验收方案”中的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中的“11)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更正为: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2、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三、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中的“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达到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收入库为准。”更正为: “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达到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收入库为准。”。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三、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中的“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更正为:“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采购包2”“★三、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中的“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达到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收入库为准。”更正为:“ 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达到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收入库为准。”。
5、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采购包2”“★三、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中的“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更正为: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6、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采购包3”“★三、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中的“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达到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收入库为准。”更正为: “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达到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收入库为准。”。
7、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采购包3”“★三、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中的“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更正为:“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8、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商务要求”“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中的“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更正为: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9、若投标人认为“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温江区“实景三维成都”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内容影响投标人制 作投标文件,则将收文回执于2023年10月31日12 :00前加盖公章填写并将扫描件返回至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scxys2016@126.com)并致电我公司工作人员(028-86095158),若投标人于2023年10月31日12:00前不回复视为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310,000.00元;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51011523210200004500[2023]01004 ;
4、采购品目: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5、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6、支付约定:
包1:
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②中标人提交成果经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③中标人提交成果经质检单位检查合格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④数据成果成功汇交至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进行项目验收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包2:
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监理合格的成果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③数据成果成功汇交至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进行项目验收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
④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包3:
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质检报告书》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③数据成果成功汇交至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进行项目验收后14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
④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70号
联系方式: 028-82728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 028-8609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28-86095158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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