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国印纺机地块项目配套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39.3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9.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云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丽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4202409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施工[2024]09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印纺机地块项目配套给水工程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住建计审【2021】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325.9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325.9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8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印纺机地块项目配套给水工程,建设规模为685米,废除万柳村大街DN250及DN300配水管,新建一条DN300配水管,长度为685米,总投资额325.9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印纺机地块项目配套给水工程,招标范围:新建一条长 662 米的 DN300 配水管,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39.3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 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且打印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9日2024年09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符合公告 3.1 条款要求的单位须与代理公司联系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及招标公告已关注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罗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正公寓3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裴工 电话:26242320
传  真:2624232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丽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肖玥、聂玉泉、杜炎 电话:022-24344868-8029
传  真:022-24344868
日期:2024年09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裴工
电话:26242320传真:2624232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正公寓3号楼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孔令元、姚蕾
电话:26293515传真:26283129电子邮箱: hbqzjw11@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楼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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