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用灭菌器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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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 11: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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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5.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先生、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5990026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厦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洪先生、陈小姐 0592-5990026 | ||
附件: | |||
附件1 | 购标流程表(报名表).xlsx |
项目概况
医用灭菌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DJCN-W4025
项目名称:医用灭菌器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用灭菌器的相关采购、其余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报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均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报价供应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报价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七)报价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八)报价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报价供应商须具有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全国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以保证产品可追溯。备注: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至 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 0592-5560066;邮箱:2026886635@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号:4038 6001 0400 33344;
保证金、服务费事宜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592-5990719;邮箱:fjjfzb@163.com;
(二)发售方式: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或报名表;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026886635@qq.com。
(三)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报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准)。
8.在申请采购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五)售价:2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厦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洪先生、陈小姐 0592-599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陈小姐
电 话: 0592-59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