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2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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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鸿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5088项目名称东莞市鸿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湖畔北一街8号9栋建设单位东莞市鸿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现有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湖畔北一街8号9栋4楼、6楼,占地面积1644平方米,建筑面积3288平方米,年加工生产散热风扇2400万套,允许设置激光焊接机1台、焊锡机5台、点胶机7台、自动扇叶入磁机6台等生产设备。由于需要扩大产能,在原建筑内新增租用2楼、3楼进行二次改扩建,故建设单位申请二次改扩建环保手续,二次改扩建内容为:(1)增加原建筑的2楼、3楼作为生产车间,并调整车间布局。(2)增加注塑工序,原LCP扇叶、PBT扇叶、PBT胶壳底座均由外购改为自主注塑生产。(3)现有工程点胶入磁、组装工序废气措施由“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4)取消马达壳的激光焊接工序。(5)点胶入磁工序使用快干胶改为使用快干水性胶。(6)增加散热风扇1000万套/年,并增加注塑机、绕线机等一批生产设备。项目二次改扩建后,占地面积1644m2,建筑面积6576m2,年产散热风扇3400万套,主要设备为注塑机20台、碎料机1台、拌料机1台、绕线机29台等。说明:项目原环评填报的“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村兴园路金雄达J栋4楼、6楼”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湖畔北一街8号9栋4楼、6楼”为同一地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注塑、熔接、点胶入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3m,加强车间管理;碎料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浸锡、焊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3m,加强车间管理。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2023-11-17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联系电话0769-85636909通讯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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