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双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跟着传说游金华山”融媒体系列专题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跟着传说游金华山”融媒体系列专题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更好地挖掘、整理、宣传、推广金华山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将金华山打造为“中国文化名山、国际化道养休闲旅游目的地”,拟与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合作推出“跟着传说游金华山”大型融媒体系列专题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理由如下:
(1)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是走在全省、全国地市党报最前列的报业传媒集团,报、网、微、端、频全面融合,拥有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华新闻网、金华新闻手机客户端等全媒体矩阵,是中共金华市委机关报和中国十大地市党报,是浙中地区最具权威的高品质新型主流媒体,具有无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2)本项目可充分发挥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在全媒体宣传、深度策划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整合金报融媒体的视频拍摄、制作技术,通过在《金华日报》、金华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及时刊发以及拍摄制作短视频等,高质量做好系列主题宣传,推动金华山深度宣传,提升“跟着传说游金华山”大型融媒体系列专题宣传的影响力。
(3)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是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直属专业执行机构,全权负责经营金报集团所属《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华新闻客户端等所有媒体平台的宣传广告业务。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特申请向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76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8月09日 至 2022年08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双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童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119888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风景区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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