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废包装桶土壤的环境影响分析围堰危废暂存间标识牌设置危险废物存储设施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增废水直排人工材料废气非甲烷总烃燃烧设施工业废水直排治理技术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事故池贮油油固废暂存危废收集报警器危险废物暂存手套氯气实验室废液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石油烃(C6-C9)减振基础危废暂存间防渗设施海洋工程含油污泥固体废物氰化物含油抹布土壤影响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计划危废暂存库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废水收集池冷水锁炉窑防腐白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排污口设置废活性炭炉灶低噪声设备燃煤锅炉装备和工程危险废物运输等效粘土防渗层危废暂存间通风非危废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危废物资废矿物油转运通讯设备照明和消防设施苯并环境监测废过滤吸附介质地表水二噁英排风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 |
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 |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23.1.3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pdf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六、结论
附图: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及分区防渗图
附图四: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图位置关系图
附图五:项目在库区位置图
附图六: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3:标准函
附件4:土地文件
附件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6:危废合同
附件7: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8:监测报告
附件9:已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10:已有工程验收意见
附件11: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能力说明及经营许可证
附表: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 |
项目代码 | 2211-360602-04-01-226785 | 2211-360602-04-01-226785 | 2211-360602-04-01-226785 | 2211-360602-04-01-226785 | 2211-360602-04-01-226785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军 | 刘军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19907016065 |
建设地点 | 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 | 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 | 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 | 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 | 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 |
地理坐标 | (117度01分45.621秒,28度11分35.726秒) | (117度01分45.621秒,28度11分35.726秒) | (117度01分45.621秒,28度11分35.726秒) | (117度01分45.621秒,28度11分35.726秒) | (117度01分45.621秒,28度11分35.726秒)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鹰潭市月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备案)部门(选填)鹰潭市月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备案)部门(选填)鹰潭市月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2211-360602-04-01-226785 |
总投资(万元) | 20 | 20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占比(%) | 100% | 100% | 100%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2019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投入运营,项目属于 | 2019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投入运营,项目属于 | 2019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投入运营,项目属于 | |||
环境保护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 | 环境保护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 | 环境保护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 | |||
是否开工建设 | 用地(用海)面积(m2) | 20 | |||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根据《江 |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根据《江 |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根据《江 | |||
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 | 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 | 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 | |||
清单(2022)》及《行政处罚法》, | 清单(2022)》及《行政处罚法》, | 清单(2022)》及《行政处罚法》, | |||
未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 未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 未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内容,对照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无须设置专项评价,具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体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表1-1。专项评价的类别 | 设置原则 | 设置原则 | 设置原则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大气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地表水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 |
否
是:
表1-1
—1—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 |||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 |||
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风险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本项目未设置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是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B附录C。169)附录 | 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风险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本项目未设置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是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B附录C。169)附录 | ||
规划情况 | 无 | 无 | 无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无 | 无 | 无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无 | 无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号)中的附件“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鹰潭市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2类区标准;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数据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同时,根据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可知,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导致项目 |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号)中的附件“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鹰潭市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2类区标准;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数据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同时,根据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可知,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导致项目 |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号)中的附件“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鹰潭市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2类区标准;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数据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同时,根据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可知,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导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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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建成运营仅涉及少量电能的消耗。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取得了鹰潭市月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的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211-360602-04-01-226785),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小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三线一单的约束范围内,符合建设要求。2、与《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6号)相符性分析2020年12月31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发布《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6号)其中提到:(1)划分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共3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个,数量占比8.1%,重点管控单元25个,数量占比67.57%,一般管控单元9个,数量占比24.33%;每个管控单元平均面积96.05平方千米。优先保护单元总面积计1080.92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41%,重点管控单元总面积计1193.25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57%,一般管控单元总面积计1280.33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02%。(2)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 |
—3—
锦江镇
酒镇
微量空4产业基地河源镇
志光镇地
基地
滨江镇
罗河镇
龙虎山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文坊辅
上清镇
图例
口乡
环境管控单元类型冷水锁
一般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03.57142128
1:400,000KM
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管控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3)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项目位置图1-1鹰潭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对照鹰潭市环境管 |
—4—
控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6号)的要求。
境质量。
本项目情况与鹰潭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
表1-2项目与鹰潭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表
清单编制要求 | 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 本项目 | |||||||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 | 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 |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增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 |||||||
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建设位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符合《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本项目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管控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符合情况符合符合符合符合 | |||||||||
禁止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以及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建设活动。 | 本项目不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内 | ||||||||
维度 |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不得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规模小于每小时35蒸吨的燃煤锅炉项目 | 本项目无燃煤锅炉 | ||||||
禁止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新建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旅游开发等无关的污染环境的工业建设项目。 | 空间布局约束 |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本项目不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内 | ||||||
禁止违反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本项目不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内 | |||||||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现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转型企业限期退出或是关停。 |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集聚区内的项目,也非对土壤造成重污染的企业 | ||||||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 工业集聚外的工业项目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逐步关停或是搬迁 |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集聚区内的项目,也非对土壤造成重污染的企业 | |||||||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 现有对土壤造成重污染的企业限期退出或关停 |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集聚区内的项目,也非对土壤造成重污染的企业 | |||||||
污染物排放管 | 允许排放量要 | 区域内的2020年COD、氨氮、SO2和NO2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得超过19381t/a、2518.33t/a、18682.3t/a和 |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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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 |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限期开展提标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需要完成VOCs及安排任务的企业应限期开展升 | 不涉及 | |||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行联防联控。 | 不涉及 | ||||
求 | 2020年鹰潭市区域用水总量不得超过10亿m3“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 | / | |||
炭消费占比在2020年不得超过74.75%),“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 | |||||
年应达到4.19%。 | |||||
控求1462.93t/a,“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现有源提标升级改级改造,达到污染物减排目标。建立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环境联防污染源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网络系统,风险联控符合防控要求水资源利用总符合量要鹰潭市域燃煤总量在2020年不得超过能源289万t/a(月湖区煤炭消费占比在2020年不得超过15.05%,余江区煤炭消费占比在2020年不得超过10.2%;贵溪市煤利用资源总量利用及效不涉及符合效率率要要求求的管控指标要求。鹰潭市区域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在2020禁止在鹰潭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禁燃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本项目不属于区要污染燃料的项符合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目和设施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由上表可知,项目情况与《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6号)要求相符。3、与《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各区(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鹰环委办字〔2021〕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各区(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鹰环委办字〔2021〕6号),本项目属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重点管控单元1,单元范围包括东湖街道、江边街道、交通街道、四青街道、梅园街道,单元编码为ZH36060220001;该管控单元具体准入要求见下表。表1-3项目与所在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表 | 控求1462.93t/a,“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现有源提标升级改级改造,达到污染物减排目标。建立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环境联防污染源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网络系统,风险联控符合防控要求水资源利用总符合量要鹰潭市域燃煤总量在2020年不得超过能源289万t/a(月湖区煤炭消费占比在2020年不得超过15.05%,余江区煤炭消费占比在2020年不得超过10.2%;贵溪市煤利用资源总量利用及效不涉及符合效率率要要求求的管控指标要求。鹰潭市区域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在2020禁止在鹰潭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禁燃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本项目不属于区要污染燃料的项符合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目和设施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由上表可知,项目情况与《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6号)要求相符。3、与《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各区(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鹰环委办字〔2021〕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各区(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鹰环委办字〔2021〕6号),本项目属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重点管控单元1,单元范围包括东湖街道、江边街道、交通街道、四青街道、梅园街道,单元编码为ZH36060220001;该管控单元具体准入要求见下表。表1-3项目与所在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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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2、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易造成大气环境风险的涉及人居环境安全的项目。 | 不涉及 | |||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不得在区域的主导风上风向新建、扩建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污染型项目,现已有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改扩建时应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重污染型项目 | |||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 | 城市建成区内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限期退出或关停。 | 项目建设地非城市建成区 | |||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 建成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95%。 | 不涉及 | |||
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本项目相符情况1、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建、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符合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符合控环境风用地环境风险防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农用投入险防范控要求品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不涉及符合风险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小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同时,本项目取得了鹰潭市月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的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211-360602-04-01-226785),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内,项目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小于6度,建设区域无不良地质条件,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项目位置位于主城区下风向;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项目选址合理。6、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 | 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本项目相符情况1、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建、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符合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符合控环境风用地环境风险防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农用投入险防范控要求品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不涉及符合风险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小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同时,本项目取得了鹰潭市月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的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211-360602-04-01-226785),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大池郑家旁,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内,项目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小于6度,建设区域无不良地质条件,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项目位置位于主城区下风向;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项目选址合理。6、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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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GB18597、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 | 本项目选址、设计、运行能满足相关要求 | 符合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 本项目配备通讯设备、照明和消防设施 | 符合 |
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挡墙间隔、并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 | 本项目已进行分区贮存、满足防火、防雨等要求,项目规模较小,各分区之间设置围堰 | 符合 |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应配置有机气体报警、火灾报警和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 | 本项目贮存的危废为,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吸附介质、实验室废液等,储存量较小不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同时配备有报警器 | 符合 |
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GB1560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要求,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还应充分考虑防盗要求,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24小时看管。 | 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 符合 |
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7日修订中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1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符合 |
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应参照本标准附录C执行。 | 建设单位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 符合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按照GB18597附录A设置标志。 | 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 | 符合 |
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项目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符合性分析表序号12345678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要求。表1-5项目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符合性分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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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C、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应远离火源,并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D、废矿物油应使用专用设施贮存,贮存前应进行检验,不应与不相容的废物混合,实行分类存放。E、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内地面应做防渗处理,并建设废矿物油收集和导流系统,用于收集不慎泄漏的废矿物油。F、废矿物油容器盛装液体废矿物油时,应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5%。G、已盛装废矿物油的容器应密封,贮油油罐应设置呼吸孔,防止气体膨胀,并安装防护罩,防止杂质落入。④运输污染控制技术要求:A、危废物资的运输应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B、危废物资的运输转移过程控制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的规定执行;C、危废物资转运前应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等;D、废矿物油转运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E、废矿物油转运前应检查转运设备和盛装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和溢流。F、废矿物油在转运过程中应设专人看护。3)暂存库危险废物存放要求①放在容器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②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③危险废物存储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物一律按危废处理;③每个堆间应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④禁止将非危废品存放在暂存库内;⑤危险废物暂存不能跨年度暂存;4)厂区防腐、防渗项目贮存区、装卸区、事故池及配套收集沟渠等为重点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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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企业危废暂存间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措施;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能够有效避免危险废物暂存可能对水环境和土壤的影响;因此,企业只要能严格落实各类固废暂存及处理措施,加强危废收集、转运和管理,确保固废去向明确妥当,可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五、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及污染途径本项目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其参与大气中二次气溶胶形成,形成的二次气溶胶多为细颗粒,不易沉降,不存在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地下水污染的途径。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本项目为白马油库库区配套的环保设施,对白马油库库区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临时贮存,其均分类分区收集储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了围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正常工况下不会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因此,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无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2、影响分析(1)正常情况下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及土壤不会造成污染。(2)非正常情况下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由于污染物的存在,非正常状况下,将不可避免地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特别是下游部分区域的地下水及土壤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对于本项目新建相关设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一旦发现废液渗漏后,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避免泄漏持续发生。3、预防措施针对上述情况,企业采取分区防治措施,以杜绝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的污染。环评要求按照下表防渗标准设置防渗区,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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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渗级别 | 工作区 | 防渗技术要求 |
重点防渗区 | 危废暂存间 | 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地面铺设等效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GB18598执行。或者参考 |
阶段 | 监测项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营运期 | 地下水 | 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萘、甲基叔丁基醚、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 | 1次/年 | (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营运期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白马油库库区进行建 | 土壤 | 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萘、甲基叔丁基醚、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 | 1次/年 | (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
表4-8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本项目采取的以上防范措施在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4、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HJ1249-2022)、《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的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监测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统计报表根据国家和省、市环保局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位于白马油库管理范围,已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可纳入全公司统筹考虑。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9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计划设,项目厂址及周边无敏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七、环境风险影响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环境风险评价是对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储存(包括使用管线输运)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进行的评价。1、风险调查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1中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情况,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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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潜势初判
Q=++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具体判别情况见下表。
表4-10
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最大存在量(t) | 临界量(t) | 该物质Q值 |
1 | 废矿物油 | 0.3 | 2500 | 0.00012 |
2 | 含油污泥 | 0.1 | 50 | 0.002 |
3 | 废活性炭 | 0.5 | 50 | 0.01 |
4 | 废包装桶 | 0.05 | 50 | 0.001 |
5 | 废过滤吸附介质 | 0.05 | 50 | 0.001 |
6 | 实验室废液 | 0.05 | 50 | 0.001 |
7 | 含油抹布与手套 | 0.01 | 50 | 0.0002 |
项目Q值∑ | 项目Q值∑ | 项目Q值∑ | 项目Q值∑ | 0.01532 |
即本项目Q=0.01532<1。
3、物质危险性识别
表4-11
选出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为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吸附介质、实验室废液、含油抹布与手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物质危险性是指由于物质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别方法,同时根据项目特点,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实验室废液在贮存、转运过程中发生泄漏以及遇明火引发火灾后进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型及危害污染物影响途径及后果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可靠防流散措施和防渗措施,泄漏后不会流出室外或下渗,故不会有地表水及地下水危害后果;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泄漏,影响水和土壤环境。 | |||||
危险单元 | 事故情景 | 风险类型 | 危险因子 | ||
—48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储存、运输过程中包装容器破损、倾覆造成泄漏 | 泄漏事故 | 危险废物 |
—
发生火灾造成的火灾伴生、次火灾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可能混入伴生/次生环境危生事故风险物质,可能外排至外部土壤,造成土壤害污染;产生大气污染物影响局部大气环境4、风险防范措施(1)风险防范措施①主要应急防范措施A、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均用容器或包装袋进行包装、密封。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防渗处理,并根据分区设置围堰,单个容积为0.25m3,废矿物油单个容器最大容积为200L(0.2m3),可满足单个容器全部泄漏的风险;B、企业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防渗设施的完整性,发现破损,及时补救;C、减少贮存量:危险物的最大储存量是影响风险程度的首要因素之一,建设单位可通过有效途径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使危害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如: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周期要求配置贮存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贮存。②防火防爆建议A、危废暂存间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各储存点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消除,降低爆炸物质浓度,防止可燃气体积聚。B、危废暂存间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C、明火控制: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危废暂存间,设置禁火标志。③事故废水收集池(依托)危废暂存库发生火灾或者泄漏事故后,将产生含有油类的燃烧物质、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事故后清洗废水、废矿物油,直接排放将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库区设置有750m3事故池一座(位于项目危废暂存间旁,二级库标准设置),有足够的容积将事故废水收集暂存,而后进行二次处理,由专用槽车清运,将废水有效处置。(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已编制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白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并取得备案表;建设单位将按照制定的培训和演练计划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记录,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 发生火灾造成的火灾伴生、次火灾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可能混入伴生/次生环境危生事故风险物质,可能外排至外部土壤,造成土壤害污染;产生大气污染物影响局部大气环境4、风险防范措施(1)风险防范措施①主要应急防范措施A、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均用容器或包装袋进行包装、密封。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防渗处理,并根据分区设置围堰,单个容积为0.25m3,废矿物油单个容器最大容积为200L(0.2m3),可满足单个容器全部泄漏的风险;B、企业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防渗设施的完整性,发现破损,及时补救;C、减少贮存量:危险物的最大储存量是影响风险程度的首要因素之一,建设单位可通过有效途径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使危害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如: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周期要求配置贮存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贮存。②防火防爆建议A、危废暂存间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各储存点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消除,降低爆炸物质浓度,防止可燃气体积聚。B、危废暂存间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C、明火控制: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危废暂存间,设置禁火标志。③事故废水收集池(依托)危废暂存库发生火灾或者泄漏事故后,将产生含有油类的燃烧物质、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事故后清洗废水、废矿物油,直接排放将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库区设置有750m3事故池一座(位于项目危废暂存间旁,二级库标准设置),有足够的容积将事故废水收集暂存,而后进行二次处理,由专用槽车清运,将废水有效处置。(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已编制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白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并取得备案表;建设单位将按照制定的培训和演练计划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记录,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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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须加强风险管理,严格风险管理机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危险废物运输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运输单位,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严控区、敏感点集中的道路等。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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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排风扇加强危废暂存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地表水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厂界 | 等效连续A声级 | (1)选用低噪声设备;(2)在排风扇底座安装减振基础,减少风机振动引起的噪音;(3)加强排风扇的润滑维护,减少运行摩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无 | 无 | 无 | 无 |
固体废物 | 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与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与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与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与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地面铺设等效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者参考GB18598执行。 | 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地面铺设等效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者参考GB18598执行。 | 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地面铺设等效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者参考GB18598执行。 | 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地面铺设等效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者参考GB18598执行。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风险防范措施①主要应急防范措施D、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均用容器或包装袋进行包装、密封。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防渗处理,并根据分区设置围堰,单个容积为0.25m3,废矿物油单个容器最大容积为200L(0.2m3),可满足单个容器全部泄漏的风险;E、企业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防渗设施的完整性,发现破损,及时补救;F、减少贮存量:危险物的最大储存量是影响风险程度的首要因素之一,建设单位可通过有效途径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使危害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如: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周期要求配置贮存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贮存。②防火防爆建议D、危废暂存间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各储存点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消除,降低爆炸物质浓度,防止可燃气体积聚。E、危废暂存间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F、明火控制: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危废暂存间,设置禁火标志。③事故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发生火灾或者泄漏事故后,将产生含有油类的燃烧物质、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事故后清洗废水、废矿物油,直接排放将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库区设置有750m3事故池一座(位于项目危废暂存间旁,二级库标准设置),有足够的容积将事故废水收集暂存,而后进行二次处理,由专用槽车清运,将废水有效处置。(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已编制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白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并取得备案表;建设单位将按照制定的培训和演练计划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记录,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 | (1)风险防范措施①主要应急防范措施D、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均用容器或包装袋进行包装、密封。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防渗处理,并根据分区设置围堰,单个容积为0.25m3,废矿物油单个容器最大容积为200L(0.2m3),可满足单个容器全部泄漏的风险;E、企业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防渗设施的完整性,发现破损,及时补救;F、减少贮存量:危险物的最大储存量是影响风险程度的首要因素之一,建设单位可通过有效途径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使危害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如: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周期要求配置贮存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贮存。②防火防爆建议D、危废暂存间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各储存点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消除,降低爆炸物质浓度,防止可燃气体积聚。E、危废暂存间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F、明火控制: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危废暂存间,设置禁火标志。③事故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发生火灾或者泄漏事故后,将产生含有油类的燃烧物质、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事故后清洗废水、废矿物油,直接排放将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库区设置有750m3事故池一座(位于项目危废暂存间旁,二级库标准设置),有足够的容积将事故废水收集暂存,而后进行二次处理,由专用槽车清运,将废水有效处置。(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已编制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白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并取得备案表;建设单位将按照制定的培训和演练计划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记录,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 | (1)风险防范措施①主要应急防范措施D、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均用容器或包装袋进行包装、密封。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防渗处理,并根据分区设置围堰,单个容积为0.25m3,废矿物油单个容器最大容积为200L(0.2m3),可满足单个容器全部泄漏的风险;E、企业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防渗设施的完整性,发现破损,及时补救;F、减少贮存量:危险物的最大储存量是影响风险程度的首要因素之一,建设单位可通过有效途径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使危害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如: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周期要求配置贮存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贮存。②防火防爆建议D、危废暂存间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各储存点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消除,降低爆炸物质浓度,防止可燃气体积聚。E、危废暂存间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F、明火控制: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危废暂存间,设置禁火标志。③事故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发生火灾或者泄漏事故后,将产生含有油类的燃烧物质、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事故后清洗废水、废矿物油,直接排放将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库区设置有750m3事故池一座(位于项目危废暂存间旁,二级库标准设置),有足够的容积将事故废水收集暂存,而后进行二次处理,由专用槽车清运,将废水有效处置。(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已编制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白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并取得备案表;建设单位将按照制定的培训和演练计划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记录,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 | (1)风险防范措施①主要应急防范措施D、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均用容器或包装袋进行包装、密封。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防渗处理,并根据分区设置围堰,单个容积为0.25m3,废矿物油单个容器最大容积为200L(0.2m3),可满足单个容器全部泄漏的风险;E、企业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防渗设施的完整性,发现破损,及时补救;F、减少贮存量:危险物的最大储存量是影响风险程度的首要因素之一,建设单位可通过有效途径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使危害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如: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周期要求配置贮存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贮存。②防火防爆建议D、危废暂存间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各储存点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消除,降低爆炸物质浓度,防止可燃气体积聚。E、危废暂存间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F、明火控制: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危废暂存间,设置禁火标志。③事故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发生火灾或者泄漏事故后,将产生含有油类的燃烧物质、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事故后清洗废水、废矿物油,直接排放将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库区设置有750m3事故池一座(位于项目危废暂存间旁,二级库标准设置),有足够的容积将事故废水收集暂存,而后进行二次处理,由专用槽车清运,将废水有效处置。(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已编制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白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并取得备案表;建设单位将按照制定的培训和演练计划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记录,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①规范化排污口设置(危废暂存间标识牌设置),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落实环保资金,以实施治污措施; | ①规范化排污口设置(危废暂存间标识牌设置),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落实环保资金,以实施治污措施; | ①规范化排污口设置(危废暂存间标识牌设置),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落实环保资金,以实施治污措施; | ①规范化排污口设置(危废暂存间标识牌设置),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落实环保资金,以实施治污措施; |
—51—
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明确职责,专人管理,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③监测计划: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技术的重要支持,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工程污染源和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便环境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工程的污染动态和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
—52—
一、结论
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符合环保审批原则。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
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在落实各项环
保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因此,只要建
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
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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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 | 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⑦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0048t/a | 0.00048t/a | |||||
废水 | / | / |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危险废物 | 含油抹布与手套 | 0.01/a | 0.01t/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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