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书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项目名称:开平市汉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黄铜棒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开平市沙冈区开平工业园F4号之二
建设单位:开平市汉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开平市汉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黄铜棒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开平市沙冈区开平工业园F4号之二,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3′34.54″、北纬22°26′13″)。项目总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主要从事黄铜棒生产加工,年产3000吨黄铜棒。主要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员工生活用水。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等,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平市新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入潭江。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拉光、切割工序金属粉尘和熔铸废气。
(1)熔铸废气
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熔铸废气,污染因子是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连续性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标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拉光、切割工序金属粉尘
项目拉光、切割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颗粒,切割机切割位置除进管和出管方位外,其余方位均围挡,切割位置下方设置集尘斗,切割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密度较大,可在重力的作用下基本沉降至集尘斗内,定时清扫集尘斗内金属颗粒,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标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生产设备等运转时的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炉底渣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金属碎屑收集后回用于电熔炉溶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废原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的含油抹布、废手套、废布袋、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集尘统一收集后交由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机油、废耐火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70222605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开平市汉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黄铜棒建设项目.pdf 4.6 MB , 下载次数2
附件2: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开平市汉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黄铜棒建设项目.pdf 18.8 M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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