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71151
(三)预算金额:200,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4-19 16:48:02 ~ 2023-04-24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4-24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女士 020-81376657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4月19日
查看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71151
(三)预算金额:2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不少于3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3年12月31日 | 一、购买服务内容和条件 (一)服务内容 1、按资金年度(上年度第四季度到本年度第三季度为一个年度)对2023年度的就业培训补贴资金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2、对2023年申请补贴企业的真实用工情况、培训企业和机构的真实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现场核查不少于120家,于2023年10月底前建立和提交现场核查台账。 3、对2022年度第四季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的各项就业培训补贴项目申领资料、初审结果、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粤人社规〔2019〕18号、粤人社规〔2019〕43号、穗人社规字〔2019〕1号、穗人社规字〔2019〕3号、穗人社规字〔2020〕7号、荔人社〔2020〕34号等相关补贴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受理审批流程等进行内控检查,于2023年12月形成2023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报告需包括整体资金发放情况数据分析,各补贴项目受惠单位数、人数、资金量及比例等,并按补贴项目分类列出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补充建议。 (二)服务条件:具备审计服务资质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同等条件下有相关服务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主要检查项目 1、现场检查120家荔湾区企业、培训机构。 2、检查补贴项目包括: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创业企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个人缴费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公益招聘服务、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对口帮扶劳务协作补助等使用各级就业补助资金支付的项目约11万人次。 注:由于2023年人次数为预测数据,数据仅供参考计算项目总体价格,若实际产生补贴项目有调整变化以及各项目实际总人次数的增加数量不超过预测数据20%的,视为项目增值服务,不另外计算费用。超过20%的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处理方式。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支付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乙方开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合同金额开发费用;乙方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现场核查台账给甲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25%的服务费用;乙方于2023年12月提交2023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给甲方,甲方在验收报告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25%的服务费用。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日期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五、服务人员 3人或以上。 | 1 | 宗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4-19 16:48:02 ~ 2023-04-24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4-24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女士 020-81376657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4月19日
查看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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