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1日
汝城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7-00008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HIPU(CZ2017)CG02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湖南鑫水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湖南省水保科技有限公司
3.湖南省益水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7-00008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HIPU(CZ2017)CG02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汝城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项目 |
一项 |
¥350000.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须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2.1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内(2012年3月至2017年3月)须有类似项目的规划设计经验。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3.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3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 月 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3栋3单元206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3: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4月25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城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邱海华
电 话:13786505600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段志鹏
电 话: 0735-8188969
地 址: 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3栋3单元206室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