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郑财谈判[2015]J013号CZ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的委托对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高清录播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谈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工作,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高清录播台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5-421CZ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群英路15号,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高清录播台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主要设备有:摄像机、高清移动导播台、高清便携硬盘录像系统、HDMI转SDI转换器、VGA转SDI转换器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完工时间:20日历天。
三、谈判信息: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9日
谈判日期:2015年06月12日 下午15:30时
谈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纬四路13号)
谈判小组成员:马树平、杨晓、魏宏伟。
四、成交信息:
郑州点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人,成交价为:19898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http://www.hnzbcg.com.cn/hnzbcg/cgxx/zbgg/webinfo/2015/06/1427249790823958.htm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群英路15号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152 3838 54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58908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15房间)。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