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度政务数据治理需求公示
政务数据治理数据治理基础工作数据应用专项提升建立完善各类数据库数据服务平台数据管理系统数据质量管理评估评价安全审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中心电子证照数据清理秒批治理设计资料收集数据现状分析数据建设数据治理清单电子证照数据存量数据清理证照数据治理存量证照数据前期处理存量数据证照电子化基本元素收集按时间序列整理不同时期的证照模板签发印章名称及图样存量证照各年份模板存量纸质档案存量证照结构化信息抽取存量数据抽取抽取证照相关信息关联匹配存量证照数据清理各证照结构化数据照面信息核对单位名称标准化核对结果处理存量证照处置存量证照公共元素的配置存量证照数据补充存量证照数据制证电子证照制证签发接口批量制证签发土地使用权档案扫描件人工建档数据生成机制体检数据分析与治理秒批改革业务数据进行检查分析业务数据前期处理数据体检报告秒批业务数据库数据补录核查方案梳理业务表单收件材料输出文件自动核查方案秒批数据需求梳理秒批业务申请表单数据共享表单梳理秒批事项申办表单文书模板梳理预售测绘上游业务数据梳理数据校验数据检查服务审批过程数据管理申办核查秒批业务数据查询数据入库与补录林木种类目录林木种子许可证信息表数据监测自动化监测梳理改进建议数据纠错日常数据维护数据类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建设工程验线地下管线信息查询标准地图服务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金额
6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 2021年度政务数据治理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2021年度政务数据治理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6,380,000.00

项目背景

省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粤办函【2019】2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6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及应用2020年(第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23号)等文件,明确了数据治理专项规划的背景、现状与问题、问题分析和解决思路、总体要求、目标、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实施保障。《规划》提出:1、建立数据管理规范,设置数据治理工作专岗,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材料;2、将数据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价范围,定期开展数据治理工作评估,通报落实情况。《实施方案》提出:1、要求围绕民生服务、营商环境等领域业务场景,以业务需求为驱动,持续开展数据治理,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政府内部运作效能。2、全面开展数据治理基础工作,开展数据应用专项提升,建立完善各类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服务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编制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评估评价和安全审计等六项主要任务。《工作方案》提出:1、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的工作目标,2、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夯实“数字政府”数据支撑能力、以对接国垂系统数据为支点实现四级数据全联通、以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和系统对接为引领推进“一网通管”、以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为抓手全面实现群众办事“不见面审批”等四项主要任务,要求完善相关数据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规范数据共享和治理安全审查流程,确保数据需求与事项相关联、与应用场景相对应,不断提升数据共享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业务与信息协同联动、一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层次清晰的信息化建设框架,基本建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成双一流的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构建具有示范效应的“一张图”服务体系,整合重构规划、土地、海洋等一批应用系统,基本实现业务管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提高行政办公和业务管理能力,提升社会服务和信息共享能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全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最高、应用服务最优的城市。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0〕20号)等法规和文件中进一步方便市民和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的要求,根据市领导关于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质量和应用水平,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需汇聚展示项目审批全周期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信息。为配合做好历史业务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从《深圳市电子证照目录清单》中筛选出我局电子证照目录清单,按目录开展我局数据治理工作。根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的通知(深政数函【2020】74号)要求对照《深圳市电子证照发证清单》完成我局2010年1月1日至今有效期内的纸质证照电子化。本项目拟按市政府要求优先开展清单中的17类电子证照数据的质量提升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做出声明)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1 内容如下 1.0 638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2、付款方式
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1)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书》,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
2)中标人初步完成2010年后存量证照数据清理工作,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3)中标人提交秒批治理阶段成果数据,并通过采购人审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4)中标人提交全流程网办数据治理阶段成果数据,并通过采购人审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5)中标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采购人业务会审查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
1)采购人违约责任
A 采购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5%,且投标人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含30个工作日)以上时,投标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因政府内部付款审批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逾期付款。
2)投标人违约责任
A 合同签订后,如投标人擅自中途终止或解除合同,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投标人向采购人赔偿已付合同价款的15%,并归还采购人预付的全部项目款。
B 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调查成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5%。
C 投标人所提交项目成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款15%的违约金;或者采购人给予投标人一定的宽限期,投标人应在宽限期内无偿予以重新处理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项目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D 由于投标人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本项目成果质量损失的,投标人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
E 本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后1年以内,投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返还合同总价款15%的费用。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1)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2)在编制 《数据治理技术要求》、《数据体检报告》等规范文件 时应与采购人开展多轮讨论,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布;3)在提交工作方案后,应召开不少于一次工作方案讨论会;在项目实施中期,召开不少于一次情况进展汇报会,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4)应接受采购人对项目内容、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人相关意见对工作内容和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5)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对投标人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并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纪要作为项目验收凭证。


商务需求

具体技术要求

一、
服务内容
1、 数据治理机制研究和初步设计
研究分析我局已开展的数据工作,边开展数据治理边探索完善数据治理机制。
1)资料收集和数据现状分析
收集和分析自然资源部、广东省、深圳市和我局对数据建设和共享应用需求,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各类数据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分析政策文件中对数据工作的总体要求,汇总形成数据治理的工作目标。
调研我局各部门曾经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数据工作,收集数据工作形成的数据现状分析和数据存在问题的相关材料,编制数据治理现状分析报告。
2)数据治理技术要求编制
根据数据治理目标,结合我局以往数据治理实践,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数据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和总结归纳出数据治理方法、技术路线,编制数据治理技术要求。在下一步的数据治理工作中进行推广应用,同时跟踪分析应用情况,通过应用反馈总结归纳,不断优化完善治理方法和技术要求。
3)数据治理清单编制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省市及我局等有关“数字深圳”、“数字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正在开展和近期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分析需要开展治理的数据,按照急用先行、分批推动的原则,编制数据治理清单,作为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的指导性计划。
2、 支撑部分“数字政府”相关任务的数据治理
为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市政府要求各政务服务部门和综合窗口在办理业务时一律不再收取实体审批结果或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审批需要的相关材料用电子证照替代。这对我局现有电子证照数据的质量提出了很高要求。根据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分步骤推进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根据《深圳市电子证照发证清单》,我局有17类2010年以后的,高频使用的电子证照数据(清单详见附表1)拟开展治理,以满足“数字政府”建设需要。
1)17类高频使用的存量电子证照数据清理及质量提升
对照《深圳市电子证照发证清单》以及当年度我局接收到的证照共享需求,我局有17类电子证照数据拟开展存量数据清理,共计约5万余份电子证照,需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档案的一致性,形成满足电子化用证需求的电子证照数据,以支撑“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并将准确的证照结果数据向市电子证照库上传和更新,以保证我市政府部门共享使用准确的电子证照数据。存量数据清理完成后的情况描述应及时更新到数据资源目录的元数据描述中,以便在数据追溯时可以清晰了解清理的时间和结果。
为达到证照数据治理效果,需开展以下数据治理相关工作:
A存量证照数据前期处理 :处理工作包括:①存量数据证照电子化基本元素收集,对“发证清单”中各证照电子化基本要素进行整理,按时间序列整理不同时期的证照模板、发证机构名称(及其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签发印章名称及图样。具体包括:搜集存量证照各年份模板、搜集存量证照各年份发证机构名称及印章图样、比对存量纸质档案各年份模板与市电子证照系统中模板等。②存量证照结构化信息抽取,具体包括:准备各证照存量数据抽取工具、抽取证照相关信息、存量证照与档案扫描件的关联匹配等。
B存量证照数据清理实施 :两组人员同时开展各证照结构化数据与纸质档案核对工作。核查期间要求两组人员无交叉,无沟通,各自独立完成核对工作,并分别对核对结果做好相关记录。具体工作包括:照面信息核对、单位名称标准化、核对结果处理等。
C清理后存量证照处置 :①存量证照公共元素的配置,对存量证照无申请行政事项的,需要通过手工的方式定义通用事项名称及编码,添加到市政务电子证照系统以便满足上传需求。将搜集到的印章图样与市电子证照系统中已配置的印章图样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已配置到市电子证照系统,未配置到证照系统中印章图样需补充注册配置到市电子证照系统中。结合模板匹配结果,对未在市系统中配置的证照模板需要准备空白模板、带参数模板、信息项、模板组别名称,再统一到市电子证照系统中进行注册配置。②存量证照数据补充公共元素,按照在市政务电子证照系统中配置好的事项、模板组别、印章等相关元素在对应的不同数据中分别进行数据补充,满足证照批量上传的需求。③存量证照数据制证,利用电子证照制证、签发接口对处理后的证照数据开展批量制证签发,以及上传市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对上传失败的数据,逐条分析失败原因,人工对失败数据进行处理后,再重新进行证照制证签发和上传。确保上传市电子证照库的数据准确、有效,可作为业务办理的依据。
D 存量土地使用权合同数据与档案扫描件挂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数据(合同数据不在第1条中的17个待清理电子证照中)是业务办理结果数据,而且是业务审批中使用率最高的数据之一,我局现有约6万条存量合同数据,但数据质量不高,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合同档案也分散存储档案卷宗和各业务系统中,合同数据与合同档案材料未建立关联关系,这使得业务办理人办理业务时需要频繁地到档案系统和各业务系统中查找合同档案资料,严重地影响了业务办理效率。为有效支撑业务事项的网上办理,需开展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扫描、建库、人工建档,以及档案与合同业务数据的关联工作,实现全局存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补充协议、转批协议、作价出资等业务数据与档案的关联,减少查档工作量,提高业务审批的效率。
2)25个高频使用的全流程网办事项新增数据生成机制体检及建议
我局已按市政府要求启动了全流程网办工作,业务规则落实信息化思维,将各业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结构化,提升审批效率。根据深圳市“数字政府”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的要求,为更好地实现网上办理的目标,提升电子证照质量和应用水平,拟对17类电子证照对应的25个全流程网办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表2)进行治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检查要点包括:
①是否推进“减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获取的审批信息不再要求提交材料或佐证。
②是否实现业务办理电子证照替代:电子证照库已有且质量达标的证照,在办理业务时一律不再收取实体审批结果或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审批需要的相关材料用电子证照替代。
③是否有完善的电子证照签发机制:是否按要求实现了电子证照编目,是否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正式环节,先调用电子证照系统的制证签发接口生成电子证照,再出证办结,是否实现了增量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和同步签发,是否实现了电子证照加盖统一电子印章,是否实现了电子证照库持续动态更新,以保障电子证照库数据完整、鲜活。
④是否推进“以选代录”:可从上游业务办理结果继承的数据,是否实现了业务数据以选代录,减少因人工录入而引发的数据错误。在后续办理环节中数据是否被随意修改,是否能确保“一数一源”。如果上游业务的数据指标无法获取,需对上游业务提出改进建议,要求对数据进行标准化、结构化,以方便下游业务可以自动提取填充。
⑤是否业务落图:分析各类业务数据,应落图的是否100%落图。
对治理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尤其是对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数据治理方法进行不断的优化完善,对用户提出的治理需求进行分析归纳后,纳入下一年度治理工作计划。
3)34个秒批改革事项新增数据分析与治理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广“秒批”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8】22号),以及《 深圳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秒批改革工作考核要求,经局政策法规处商各业务处室梳理形成需开展的34个秒批事项(见附表3),我局逐项开展秒批事项涉及的数据指标化、结构化,确保数据质量达标,通过各部门数据共享供业务比对核验,以达到自动化审批的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更好地实现秒批,提升业务数据质量,拟对秒批形成的业务数据进行检查分析,秒批事项需开展以下数据治理相关工作:
A业务数据前期处理 :根据秒批改革工作要求,进行数据体检,形成数据体检报告,编制34个秒批事项的 《秒批业务数据库标准》、《数据补录与治理方案》。
B秒批数据核查方案梳理 :分析各个业务事项是否满足“秒批”的业务办理场景,分析业务职能部门对秒批事项的业务流程、业务表单、收件材料、审核规则、输出文件等具体工作要求,根据秒批的业务规则,梳理实现秒批业务数据从申请到完成审批的整个过程的自动核查方案,分析现有数据能否支撑自动核查,对数据存在的不规范情况提出治理建议。
C秒批数据需求梳理 :梳理并分析目前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网上办理流程的现状,研究分析我局业务数据与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对接模式及标准,梳理各个秒批业务申请表单数据共享的方案。具体工作包括:①表单梳理:按业务标准及要求,对34个秒批事项申办表单进行梳理,对每一个表单形成的数据进行规范化、标准化;②文书模板梳理:按照业务标准,对每个“秒批”事项输出的文书报表模板进行配置,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模板、《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变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通知》模板、《预售测绘秒批结果通知书》模板等。③上游业务数据梳理:在政务服务网中数据录入过程中,存在需要提取上一手数据、数据校验等业务逻辑,为了支撑不同的业务能实现数据检查,梳理数据检查服务及转发规则,满足政务服务网与业务系统的数据交互要求。④审批过程数据管理:为监控“秒批”业务的运行情况,对每一个“秒批”业务的申办核查、审批、上传审批过程、生成审批结果、上传审批办结、归档等环节进行监测,记录业务数据产生的完整过程。⑤秒批业务数据查询统计:对秒批事项按处室、业务类型等进行统计分析,输出报表。⑥数据入库与补录:对无业务系统支撑的秒批数据,例如林木种类目录、林木种子许可证信息表、乙级资质单位基础信息表、产地检疫合格证、野生植物目录、高校目录等数据,人工进行数据的入库或补录,以便于后续的数据核查核验。
D数据监测及评估 :对秒批业务自动生成的业务数据,申请材料、业务核查结果、办理结果材料等进行监测,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真伪性、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抽验核查。对于存在问题的,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关的解决方案。总结梳理数据监测规则,为后续实现自动化监测奠定基础,以达到减少人工监测的目标。
E 梳理改进建议 :总结我局实现秒批的事项及相关数据支持情况,对于暂时不能开展秒批的事项情形,从数据、系统和业务角度分别分析原因,并提出数据完善建议、系统优化建议和业务改进建议。对于具备治理条件的数据,纳入下一年度数据治理清单,支持持续扩大“秒批”事项实施范围。
说明:在实际工作中因数据治理需要,可能会对本项目附表所列事项和数据进行拓展治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允许适量拓展工作内容。
二、
项目目标
1) 研究我局数据治理机制,以高频使用的事项涉及的数据为突破口,编制规范性文件,探索治理路径和方法,为后续全面推进数据治理摸索经验。
2)按需开展电子证照 、 全流程网办事项 、秒批事项的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支撑“数字政府”的建设,助力业务事项“秒批”和全流程网办工作。
三、
技术需求
1)投标人在中标后,需通过调研、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熟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数据存储、运行环境,熟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数据逻辑;熟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数据库系统运行维护现状;熟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业务系统信息化情况。投标人开展数据治理必须基于我局的数据基础架构,实施方案需要通过我局审核后方能继续实施。
2)总体技术要求
百分百核查原则 :为落实《深圳市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及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并保障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的一致性,对所有存量结构化证照数据实行100%核查。
背靠背原则 :存量清理核对采取“互查互检”模式,两组人员分别各自开展各证照结构化电子数据与纸质档案核对工作。核对完成后,两组人员交叉互查核对结果。两组核对结果一致的才可认为有效核查。
应用导向原则 :按照秒批专项工作的事项清单,选取重要事项的数据,确定数据治理清单;完善、规范数据管理,加快推进秒批专项工作落地。
四、
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格式
1.

数据治理机制研究和设计成果:
1、数据治理现状分析报告
2、数据治理技术要求
3、数据治理清单

文档(DOC)
2.

17类高频使用的2010年以后的存量证照数据清理成果:
1、2010年以后的存量证照清理成果数据
2、存量合同与档案的挂接成果数据

电子(Oracle)
3.

25个高频使用全流程网办事项新增数据的治理成果:
1、全流程网办事项数据体检报告
2、新产生的事项结果数据和图层数据

文档(DOC)(第1~2项)
电子(Oracle)(第3项)
4.

34个秒批改革事项新增数据分析与治理成果:
1、秒批事项数据体检报告
2、 数据补录与治理设计方案
3、秒批事项数据质量监测报告
4、秒批事项数据清单
5、秒批事项审批结果数据库

文档(DOC)(第1~4项)
电子(Oracle)(第5项)
5.

《项目实施计划书》、《项目总结报告》

文档(DOC)



评标信息


商务需求

1、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按照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编写的《信息系统工程造价指导》(2019版),并取各项计费的最低标准作为计费标准 。
2、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3、组织实施要求
1)投标人有多年规划国土行业管理与研究经验,了解规划国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规划国土管理现状。
2)投标人需安排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理信息领域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的国土行业管理或研究经验。
4)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5)项目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于一周内组织项目团队启动项目有关工作,需安排至少 4人以上 的核心技术人员驻场工作12个月,于项目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的数据治理和监测工作。
4、技术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就有关业务数据的使用、数据纠错、日常数据维护等方面进行免费技术培训。投标人应当安排至少一次使用人员培训,视培训效果增加免费培训次数,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
5、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修期要求为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
2)在质量保修期内,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和维护服务,在接到招标人求助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对一般性故障(一般性故障是指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影响管理或业务办理的数据错误),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
3)投标人应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期联系手机、电话、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45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职能架构和业务现状理解情况。
2.实施方案符合项目需求,项目实施思路、实施方法合理可行。
3.采用合理的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并通过验收。
(二)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方案周全完整,表述清晰,有具体贴合项目实施计划的时间安排方式和良好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得80%分;
良评分标准:方案完整,有具体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可操作性较好,得50%分;
中评分标准:方案较基本,有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10%分;
差评分标准:方案无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的具体相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加20%,评审为良的加15%分,评审为中的加10%分,评审为差的得0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评标委员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1.能全面、准确的识别该项目的重点难点。
2.能对重点难点清晰地加以阐述和分析。
3.能提出符合投标人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
(二)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针对性强的,得80%分;
良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清楚、解决方案针对性较好的,得50%分;
中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解决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
差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基本无相应解决方案或解决方案差的,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的具体相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加20%,评审为良的加15%分,评审为中的加10%分,评审为差的得0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评标委员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3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一)评审内容:
综合比较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时间计划、人员安排、风险管控办法、质量保证措施,是否保证安排不少于4人的人员驻场工作。
(二)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进度安排明确、合理,保障措施十分全面,得80%分;
良评分标准:进度安排比较合理,保障措施详细,得50%分;
中评分标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有保障措施,得10%分;
差评分标准: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的具体相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加20%,评审为良的加15%分,评审为中的加10%分,评审为差的得0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评标委员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一)评审内容:
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
2.与后续服务公司进行交接;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二)评分标准
投标人承诺全部三项的得10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5
项目进度保障及违约承诺
2

(一)评审内容: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
(二)评分标准:
投标人承诺全部三项的得10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4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1. 提供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在规划国土领域数据类相关项目合同 , 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已完成且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获奖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提供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正式颁发的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类奖项,每个奖项得2分,最多得4分;
2.提供获得市级科技创新类奖项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
1.获得计算机或测绘地理信息系统领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3分,高级工程师得1分;
2.有担任过规划国土领域或自然资源领域的数据管理相关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总监5年以上经验的得3分,3年~5年内经验的得2分,3年以下经验的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
1.项目团队成员至少有10人具有计算机或地理信息相关专业的,得3分,否则此小项不得分;
2.成员具有oracle认证的OCP证书,得3分,否则此小项不得分;
3.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得2分,否则此小项不得分;
4.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每人得2分,可累计,此小项最高得4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5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

(一)评分内容:
1.提供投标单位获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应答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7
服务网点
2

1.深圳投标人,或非深圳投标人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 分;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提供相关信息。

注:1、根据采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公示的,应同时向采购中心提交公示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以上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附表1:17类高频使用的2010年以后的存量证照数据清单

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筑)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市政)

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证明书(建筑类)

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市政类)

深圳市建筑物更名批复书

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

深圳市公共设施名称核准意见书

深圳市专业设施名称备案凭证

深圳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

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方案设计)

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深圳市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

付清地价款证明


附表2:25个高频使用的全流程网办事项清单
涉及全流程网办行政许可事项25个,清单如下:
序号
处室
子项名称
实施清单名称
电子证照名称
许可决定书名称
1
地规处
市管权限的地名更名审核、审批
市管权限的地名更名审核、审批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
深圳市建筑物更名审批意见书
通用文书模板
2
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
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
深圳市建筑物命名审批意见书
通用文书模板
3
梧桐山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4
市政交通处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变更(市政类)


5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圳市市政工程报建审批意见书
通用文书模板
6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延期(市政类)


7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建设工程开路口审批


8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施工图修改备案


9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市政管线接口审批


10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市政管线接口审批(小型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11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市政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发(市政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市政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
利用处
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审批
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审批


1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省级、国家级项目)


1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区级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通用文书模板
17
设计处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建筑类)


18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19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


20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项目)


21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22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建筑类)


23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建筑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4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发(建筑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建筑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表3:34个秒批改革事项数据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情形
1.

拟上市企业申请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拟上市公司 申请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2.

出具付清地价款证明

3.

海洋功能区划成果查询

4.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委托保护的备案

5.

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办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6.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发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办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7.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办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办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9.

地灾评估乙级资质变更

10.

地灾评估乙级资质注销

11.

地灾治理工程乙级资质注销

12.

地灾治理工程乙级资质变更

13.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14.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15.

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一手销售环节
16.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深防站为审批主体的事项(不含管理局)
17.

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8.

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9.

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

20.

渔业航标的新设置审批

21.

建设禁渔区线内侧的人工鱼礁审批

22.

港澳流动渔船(含大型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

23.

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港澳地区渔民)审核

24.

预售测绘

首次申请建筑施工图备案时且选定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开展预售测绘的建设项目
25.

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26.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体变更

适用于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事主体涉及主体名称有变更,但不涉及股权变更、国企改制等特殊情况的,可按商事登记簿确认的内容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内容
27.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变更

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有变更,可按商事登记簿确认的内容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内容
28.

专业设施名称核查及备案

29.

建设工程验线

30.

地下管线信息查询

31.

标准地图服务

32.

申请本行政辖区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33.

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服务使用

34.

一般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



其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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