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涛路(江南大道~海州路)等道路调查检测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涛路(江南大道~海州路)等道路调查检测,招标人为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涛路(江南大道~海州路)。
2.2建设规模:海涛路(江南大道~海州路)沥青道路破损处进行检测,总计11处。
2.3检测内容:包括对11处沥青道路破损处根据具体长度及车道进行落锤弯沉仪检测,每车道按间隔20米采集弯沉值(弯沉点:143点);对11处沥青道路破损处情况严重点进行取芯确认破损程度,取芯深度达到水稳层底,判定水稳层及沥青层破损严重情况(取芯点:33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投资概算约 3万元,工期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检测并出具书面报告。
2.5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通用))。
3.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参数须包含本次检测内容中所要求的所有参数,即弯沉值采集、道路破坏度取芯检测。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4:30,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昌南路293号海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20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邮编:314400                      邮编:3144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            /           电话:0573-87227307                         
传真:      /                    传真:/                         
 
 
2023年8月31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通用))。
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参数须包含本次检测内容中所要求的所有参数,即弯沉值采集、道路破坏度取芯检测。
3
项目负责人
具有市政道路(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
4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5
信用中国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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