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9地块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聘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一)项目名称: 2023-9地块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采购人: 亳州市晔瀚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养生大道以南、香蒲路以北、文采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71.85亩,用地面积114566.7㎡;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25%。
(二)采购范围: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提供2023-9地块项目的代建单位选取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写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文件专家评审;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现场踏勘(如果有)、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果有)、回复招标文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移交、整理、归档和备案;协助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协调合同签订事宜;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以及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全过程完成。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最高限价(含税):供应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为计算基数,按照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60% 。供应商按费率报价。报价超出限价或为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 中级职称 执业资格;
(四)提供 2020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招标范围包含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业绩 ;
注: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五)供应商(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六)供应商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四、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
1.是否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3.响应保证金的金额:1000元
4.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毫州市晔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毫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10402568766600000016
5.其他要求: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2023-9地块招标代理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以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6.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本金无息):
(1)采购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响应文件)的,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确定成交人后,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二)履约保证金
1.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履约担保的形式:成交后,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汇款。
3.履约担保的金额: 5000元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服务期满后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本金无息)。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说明:具体合同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不违背询价公告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下友好协商签订。
六、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从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能够满足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但报价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委托的询价小组自行确定成交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6 日 15 时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楼新能源公司(药都大道与希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15楼);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本次招标不允许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平台签收快递时间为准。邮寄信息同招标平台联系方式,供应商寄出响应文件后,应电话通知招标平台工作人员,以便招标平台工作人员及时签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亳州市晔瀚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联 系 人: 秦工
电 话: 15205679165
采购平台:亳州交控集团招投标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联 系 人:田工、张工
电 话:0558-5190035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2023年 11 月 1 日
(一)项目名称: 2023-9地块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采购人: 亳州市晔瀚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养生大道以南、香蒲路以北、文采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71.85亩,用地面积114566.7㎡;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25%。
(二)采购范围: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提供2023-9地块项目的代建单位选取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写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文件专家评审;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现场踏勘(如果有)、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果有)、回复招标文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移交、整理、归档和备案;协助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协调合同签订事宜;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以及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全过程完成。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最高限价(含税):供应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为计算基数,按照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60% 。供应商按费率报价。报价超出限价或为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 中级职称 执业资格;
(四)提供 2020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招标范围包含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业绩 ;
注: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五)供应商(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六)供应商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四、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
1.是否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3.响应保证金的金额:1000元
4.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毫州市晔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毫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10402568766600000016
5.其他要求: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2023-9地块招标代理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以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6.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本金无息):
(1)采购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响应文件)的,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确定成交人后,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二)履约保证金
1.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履约担保的形式:成交后,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汇款。
3.履约担保的金额: 5000元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服务期满后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本金无息)。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说明:具体合同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不违背询价公告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下友好协商签订。
六、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从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能够满足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但报价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委托的询价小组自行确定成交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6 日 15 时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楼新能源公司(药都大道与希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15楼);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本次招标不允许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平台签收快递时间为准。邮寄信息同招标平台联系方式,供应商寄出响应文件后,应电话通知招标平台工作人员,以便招标平台工作人员及时签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亳州市晔瀚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联 系 人: 秦工
电 话: 15205679165
采购平台:亳州交控集团招投标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联 系 人:田工、张工
电 话:0558-5190035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2023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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