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多路手机取证设备手机取证塔系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取证主机多功能读卡器内置身份证三合一SIM卡读卡器山寨机镜像采集终端内置TF卡采集接口手机供电线高清拍照摄像平台四合一读卡器手机取证数据线并行取证SIM卡取证SD卡取证银行卡取证身份证取证镜像取证文件取证拍照取证蓝牙取证并行展示添加证据支持卡片模式并行操作案件数据浏览工具数据搜索导出报告数据关联分析手机仿真多种方式取证数据线直接取证越狱备份文件解析VCFiosDFUiPhone备份密码破解工具绕过iPhone提权取证手机数据提取和恢复通讯簿其关联通话录音位置信息备忘录日程表Wi-Fi/蓝牙连接记录多媒体文件的转码系统日志电量统计iOS日志密码密钥手机已删除数据的恢复手机内存镜像的获取和解析Android手机离线仿真iPhone手机微信备份深度数据恢复iOS加密备份keychain解析应用程序解析Python脚本新APP数据的快速提取手机APK静态分析GPU并行运算解密密钥数据库文件解密支持缓存文件解密Android微信多账号数据应用程序密码/密钥的提取支持微博数据的获取解析支持上网日志的获取解析支持手机邮件的获取解析支持手机行程记录的获取解析支持手机电子商务数据的获取解析支持车载导航记录的获取解析支持视听软件的获取解析支持360安全云盘人工智能取证技术支持单个或批量语音识别涉案分析基于机器学习的智能分析照片分析证件照片人脸照片维汉翻译群聊分析基于语义分析自定义取证策略合并检材功能灵活管理多重数据分析挖掘身份标识二维码分析手机数据可视化关联分析案件多人分析手机取证工具Android镜像下载工具Android解锁大师第三方工具Android屏幕截图工具Android缩略图恢复工具Android文件浏览ADB数据备份工具Android图片恢复工具iPhoneDFU工具iPhone备份浏览工具可直接加在备份目录浏览iPhone缩略图恢复工具支持载入第三方字典文件破解和暴力破解iPhone数据备份工具手机在线仿真手机镜像手机备份数据手机的原始数据镜像仿真对手机自带备份工具备份的数据仿真运行仿真过程在线自动抓包
金额
3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ZCG-2022-5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松财采计【2022】365号
三、项目名称
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102-40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7.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多路手机取证设备 品牌(如有):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FL-901 手机取证塔系统.V4 数量:1套 单价:37.8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艳,颜利克,杨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5-20
2、评审地点: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滋市公安局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1号
联系方式:1897235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45号
联系方式:0716-622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源
电话:0716-6228226
相关下载- 2022年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采购.docx2022年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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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5/notice_953a68e5accf43d89a1f6fd7684394f5.html
松滋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SZCG-2022-54
项 目 名 称:多路手机取证设备采购
采 购 人:松滋市公安局
代 理 机 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 :二〇二二年五月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审核的意见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进行采购代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委托代理协议,已编制好竞争性磋商文件,特请采购人审核。
采购人审核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 磋商步骤及方法14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23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2-54
2、项目名称:多路手机取证设备
3、采 购 人:松滋市公安局
4、最高限价:38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5、采购内容及要求:拟采购多路手机取证设备,所采购设备的系统功能和数据信息采集必须达到要求标准,安装质量应满足相关验收规定及其他国内现行电子信息、通信、电视工程技术验收规范的规定,系统功能和数据信息采集并通过公安部门验收,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编写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5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2年5月20日9:30时至10:00时之间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周源
电 话:0716-6228226
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松滋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贺主任
电话:18972356398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5月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的竞争性磋商。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松滋市公安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松滋市财政局。
2.3 “代理机构”是指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4“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5“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条。
4. 磋商费用
4.1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1磋商邀请函
5.2供应商须知
5.3磋商步骤及方法
5.4采购项目要求
5.5合同书格式
5.6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于2022年5月14 日下午17:00时前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4磋商修改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5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6.6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仍有疑问,应在磋商中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予以解答。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模板编制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并签署电子签章,用于投递。供应商须按文件第二章第7.6条的内容编制电子版的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报价组成情况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
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文件(PDF格式),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
7.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7.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7.5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7.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上传清晰彩色扫描文件,PDF版本)
7.6.1资格性证明材料
1)供应商财务健全良好的证明资料: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2021年1月至本次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任何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或免税证明。
3)供应商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料:2021年1月至本次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任何连续三个月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5)供应商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
7.6.2响应性证明材料
1)磋商书;(附件1)
2)报价一览表;(附件2)
3)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3)
4)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4)
5)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磋商代表身份证);(附件五)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附件9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
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11)
7)供应商经营场地、固定机构说明(固定机构的详细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8)2019年至本次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成功经验证明资料(成功经验证明如项目合同);
9)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
10)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2)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附件14);
说明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为此,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磋商时,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查询记录作为评审的因素之一,代理机构会将查询记录交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认定,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说明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向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1份,加盖公司公章),用以存档备案。中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该与投标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四、磋商保证金
9、本项目 无 磋商保证金
10.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供应商自述的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被拒绝磋商。
五、磋商报价要求
1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1.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2磋商总报价是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的设备购置费及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利润、税金等其他相关全部费用。
11.3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选择性报价,磋商小组以最不利于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
11.4成交供应商所报的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只能依照磋商最终投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11.5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磋商小组不认可低于个别成本的总报价。
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会将对其作无效磋商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加密
12.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
12.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12.3供应商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电子云签章。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八、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4.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
第三章 磋商步骤及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或者3个人以上单数组成,分别是采购人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1.2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二、磋商步骤及方法
2.1磋商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磋商及报价、评审和评分。
(一)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的,将被视作无效磋商。(合格为“是”,不合格的为“否”)
审 查 内 容 | 审查记录 | |
1 |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其中,供应商是否作出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2 | 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 |
3 | 供应商具有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审查结果: |
说明:资格性审查时,上述情形之一不合格的,将被视作磋商资格无效。
(二)符合性检查
2.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合格为“是”,不合格的为“否”)
审 查 内 容 | 审查记录 | |
1 | 经磋商洽谈小组认定,标的不存在重大负偏离; | |
2 | 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 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磋商代表身份证)。 | |
3 |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中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企业授权书必须有电子签章; | |
4 | 服务期限是否满足采购要求: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的“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需承诺) | |
5 | 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 |
6 | 响应文件之间不存在异常雷同; | |
7 | 响应文件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
8 | 响应文件中没有被视为无效投标/资格无效的条款的;(采购文件中规定了的其它无效的情形) | |
9 | 磋商响应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 | |
审查结果 |
说明:
符合性检查时,上述情形之一不合格的,将被视作磋商资格无效。
磋商小组依据上表审查各供应商是否符合磋商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磋商,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不合格的原因及理由。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三)磋商
3、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将磋商方式由现场磋商改为网络远程磋商,具体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详见附件13。
3.1 磋商准备
3.1.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1.2视频磋商
供应商在开标时间之后,可以登录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页或进入“一毂清风”微信小程序接受代理机构的磋商邀请。
3.1.2.1网页版“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视频磋商
①使用网页版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时,需要使用QQ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登录自己的账号即可(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台式机还需要配备摄像头以及麦克风(台式电脑须具备扩音设备,笔记本电脑已配备视频通话功能的,则无需另配);
②磋商视频邀请前,代理机构利用平台通知视频会议功能,平台会拨出视频邀请电话(0713-8115800),供应商接听电话后需立即在电脑上登录报名此次项目的平台账号,等待视频磋商邀请。等待期间不能关闭网页或退出账号,否则无法接收到磋商视频邀请。
③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平台右上角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
3.1.2.2“一毂清风”小程序视频磋商
①若磋商代表身边没有电脑,或者电脑不具备摄像头、麦克风等视频条件时,可以选择使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框中搜索“一毂清风”并进入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S
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在保持小程序在当前且不息屏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手机会持续发出铃声,接受后即可使用手机与评审小组进行视频商谈。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
3.1.3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身份。
3.1.4参与磋商的人员应包含商务、技术代表,参与磋商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
3.2磋商
3.2.1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3.2.2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3.2.3代理机构采用视频录像记录磋商过程。
3.3磋商文件修正
3.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与最后报价一起发送给各供应商确认。
3.4最后报价
3.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决定是否制定优化采购方案,并将优化方案(如有)和最后报价表提交给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3.4.2在最后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3.4.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4.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3.4.5在登陆网页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右上角有一个“铃铛”图标;当代理机构发出报价邀请时,“铃铛”上会有一个小红点,鼠标移动上去后,可用在下拉的菜单中点击“查看全部”,进行附件的下载和报价的投递。(注意,报价表填报完毕后,须以电子PDF版上传投递,并解密)
3.5价格评议
3.5.1价格修正。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最终报价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3.6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无需提交。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监狱企业 |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修正后和政策支持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计算。
3.7磋商小组应当在磋商结果报告上签字,对自己出具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磋商结果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该结果报告。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4.1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2磋商小组只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4.3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价格评比的最终依据。
4.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和服务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磋商按技术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4.6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部分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30分,投标报价须列出报价明细表,其它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
2 | 商务部分(15分) | 响应文件 制作 | 2分 |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以下每项要求符合得1分,满分2分。①目录清晰准确且与页码内容相对应,内页有连续页码;②签署规范,排版有序。 |
类似业绩 | 3分 | 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订立时间为准),供应商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3分(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企业实力 | 1分 | 供应商获得由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税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的,得1分。 | ||
2分 | 获得过相关国家级技术相关奖项的得2分,部级或省级相关技术相关奖项的得1分,要求该奖项与电子数据取证相关,其它或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分) | |||
1分 | 具备省级及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得1分。 | |||
4分 | 供应商或核心产品生产商具有专业的培训机构和场所,具备公安部的培训资质,能够提供国家部委认可的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的能力技能证书,满足要求的得 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
2分 | 在遇到重、特大紧急案件中,对涉及的电子数据提供专业的取证领域云服务解决方案,可帮助用户进行专业密码破解,峰值运算能力在180TFlops(万亿次/秒)以上的,得2分(需提供国家并行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超级计算机性能测试证书复印件)。 | |||
3 | 技术部分(55分) | 产品资质和竞争力 | 8分 | 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具备手机取证相关的核心技术专利,每提供一个手机取证相关的技术专利得0.4分,最多得8分。(提供专利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原厂商公章) |
参数响应情况 | 32分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得32分。★号技术指标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其他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供货方案 | 5分 | 确保交货安装期的供货、安装方案,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得1分。 | ||
售后服务 | 10分 | 1、售后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如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等)得2分。 2、提供400电话24小时响应,且由技术人员即时提供技术支撑,满足要求的得4分。 3、本地化服务,供应商在湖北省内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满足要求的得2分。 4、提供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费用及案件协助支持的优惠等承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4.7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五、签订合同
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六、付款方式
6.1. 双方合同约定。
七、公告、质疑
7.1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上发布磋商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采购程序中所有信息。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7.2 如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的质疑,自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7.3公示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
七、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八、磋商失败条件
9.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9.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滋市公安局多路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松滋市公安局
3.采购内容:多路手机取证设备
4.预算金额:38万
5.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硬件3年,软件5年免费升级。
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多路手机取证设备 | 1套 |
三、设备参数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多路手机取证设备 | 一、硬件配置 1)取证主机配置,CPU:≥i9第9代;内存≥64GB;硬盘:系统盘≥1.92TB 企业级SSD硬盘,存储盘≥12TB 企业级HDD硬盘,硬盘仓;显卡:≥NVIDIA 8GB显存;显示器:34英寸曲面屏。前面板配置8个USB3.0接口,可实现8路手机高速并行取证;内置多功能读卡器,支持SD/MMC、MS、xD、CF等存储卡;内置身份证、银行卡、三合一SIM卡读卡器等,支持身份证取证、银行卡取证、SIM卡取证等。 2)内置三路USB信号采集接口;内置三合一SIM卡读卡器,支持的SIM卡涵盖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的各种2G/3G/4G网络的各种手机SIM卡,无需借助卡套,兼容标准SIM、Micro SIM、Nano SIM尺寸规格的SIM卡;内置山寨机镜像采集终端;内置TF卡采集接口。 3)模块配置:手机供电线解决手机没电、电池损坏无法开机问题;亮屏器确保手机取证过程亮屏,确保手机取证的成功率。 4)提供高清拍照摄像平台,支持对手机、发票、便签等物证进行拍照取证或录像取证。配置OTG四合一读卡器、手机取证数据线、USB3.0 单向传输线等专用取证配件。 二、取证分析 1.并行取证 1)★8+N路并行取证:取证主机支持多案件下8路手机+N路其他并行取证,其他取证方式包含支持SIM卡取证、SD卡取证、银行卡取证、身份证取证、镜像取证、文件取证、拍照取证、蓝牙取证等。 2)并行展示:添加证据支持卡片模式和经典模式,且手机取证端口与软件界面一一映射,其中卡片模式下可全局概览所有并行取证设备的实时取证状态。 3)并行操作:在并行取证时,可同时处理数据浏览、数据搜索、导出报告、数据关联分析、手机仿真等。 2.手机支持能力 1)产品支持多种方式取证,数据线直接取证、蓝牙取证、镜像取证、文件取证、SD卡取证等。 2)支持Android、iOS,其中iPhone手机支持越狱和未越狱设备,Android手机支持已ROOT和未ROOT设备。 3)支持备份文件解析,包括iTunes(iPhone)、Android、VCF、ios DFU、Nokia Asha平台手机的备份文件。 3.手机密码破解及绕过 1)★支持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魅族、乐视、HTC等各品牌手机在未ROOT情况下免刷机直接提取镜像进行并自动解密。 2)★iPhone提权取证,突破iOS系统限制,无需越狱,即可绕过备份密码,提取更丰富的手机数据。 4.手机数据提取和恢复 1)★突破Android手机权限限制,在取证过程中无需频繁点击授权提示,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取证效率。 2)支持三星、OPPO、华为、魅族、小米等手机自动备份取证。 3)支持获取手机IMEI、IMSI、通讯簿、短信、通话记录及其关联通话录音、位置信息、备忘录、日程表、Wi-Fi/蓝牙连接记录、多媒体文件(图片/视频/音频)、系统日志(开关机时间、应用程序使用卸载记录、电量统计、流量统计、iOS设备使用过的手机号、iOS设备连接过的主机、iOS PushStore推送消息、iOS日志、iOS无线网络、iOS常去地点)和密码密钥等信息,支持恢复已删除的电话簿、短信、通话记录、日程表等信息。 4)★支持手机已删除数据的恢复,其中iPhone手机越狱和未越狱均可实现删除数据恢复,Android手机可自动ROOT后进行删除数据恢复,在ROOT失败情况下,也能支持Android手机解析和恢复QQ、微信、微博等应用程序数据。 5)支持手机内存镜像的获取和解析,包括Android手机、iPhone手机、山寨机(MTK、展讯、Mstar等)、诺基亚S40手机、黑莓手机。 6)基于微信备份原理以及基于镜像的深度数据恢复,可深度恢复微信、短信等删除数据。 7)支持iOS加密备份的keychain解析。 5.手机应用程序解析 1)★针对手机APP种类广、版本多、迭代快等特点,用户可自定义编写Python脚本,实现对新APP数据的快速提取,并支持将提取结果合并到案件数据中。 2)支持手机APK静态分析,快速提取分析APK字符串、URL等资源信息,支持提取权限、开发者、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取代繁琐的手工分析。 3)★支持使用设备自带显卡进行GPU并行运算解密、支持密钥数据库文件解密、支持缓存文件解密Android微信多账号数据;支持各种即时通讯软件多媒体文件的转码,并在软件内直接播放;支持部分应用程序删除数据的恢复;支持部分应用程序密码/密钥的提取。 4)支持手机即时通讯类应用程序的痕迹记录解析、支持微博数据的获取解析、支持上网日志的获取解析、支持手机邮件的获取解析 5)支持手机行程记录的获取解析、支持手机电子商务数据的获取解析、支持第三方安全软件的获取解析、支持车载导航记录的获取解析、支持视听软件的获取解析等。 6)支持360安全云盘、易联OVPN、华为手机云、iCloud等应用的获取解析。 7)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类APP的获取解析。 6.人工智能与取证技术结合 1)★语音识别,支持单个或批量语音识别,可将语音文件自动识别成文字内容,且识别结果支持列表展示与会话展示,解决人工听取语音耗时长的问题。 2)★涉案分析,专业定位淹没在海量数据中的关键涉案信息,利用基于机器学习的智能分析,快速聚焦黄、赌、毒、诈骗、涉贷等会话数据,攻克海量数据查找分析难题。 3)★照片分析,快速识别并分类手机中所有照片,种类包括SH、SB、SJ、SM、SK、证件照片(身份证、银行卡、护照、驾驶证、行驶证、车牌、营业执照、名片等)、二维码、人物照片等,辅助分析嫌疑人及其关系网人物样貌。其中证件照片支持OCR识别文字信息,人脸照片支持人脸搜索与聚类。 4)★维汉翻译,支持普通维文、拉丁维文-汉语机器翻译功能,冲破语言障碍,实现跨语言办案,从而降低破案门槛。 5)★群聊分析,基于语义分析快速去伪存真,从大量繁杂的聊天内容中总结群聊话题、群亲密关系、群发言活跃度以及群发言分析。 7.数据浏览、分析和报告 1)★支持自定义取证策略,实现同一个案件同一个取证策略,无需反复修改不同检材的取证方法,快捷高效。 2)★支持合并案件、拆分案件、案件排序、合并检材功能,实现案件与检材的灵活管理。 3)★支持多重数据分析,刻画人物属性、挖掘身份标识、二维码分析等,对手机持有人的头像、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各类信息进行挖掘,对二维码详细信息进行展示,多方位多角度挖掘有效线索。 4)★支持手机数据可视化关联分析,关联内容包括:通话记录、短信记录、QQ、微信、飞信、微博、邮箱等数据,以组织架构、网络、圆形、分组等自动化图形布局方式直观展现和挖掘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单一联系人搜索、多人关系路径定位、关系深度标记,助力快速分析复杂的人脉网。 5)★集成免费绿色版的案件数据浏览工具,支持导出案件数据后,使用案件阅读工具进行数据浏览、搜索、分析、添加标签、导出各种格式的取证报告、标签报告,方便进行案件多人分析、跨部门案件协助处理、案件保存等。 8.手机取证工具集 1)Android系列:提供Android镜像下载工具,支持任意多部手机同时下载镜像;提供Android解锁大师工具,支持按手机型号破解或绕过密码;提供第三方工具,提供360一键ROOT/kingROOT/ROOT大师的下载链接;提供Android屏幕截图工具,在PC上实现对手机屏幕的截图;提供Android缩略图恢复工具,用于恢复被删除图片的缩略图;提供Android文件浏览,辅助进行手动方式取证;提供ADB数据备份工具,支持降级备份、直接导出文件;提供Android图片恢复工具,全面支持恢复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中兴、金立等品牌手机的删除图片。 2)iPhone系列:提供iPhone DFU工具,解决iPhone 3GS和iPhone 4手机的密码绕过问题;提供iPhone备份浏览工具,可直接加在备份目录浏览;提供iPhone缩略图恢复工具,在手机照片删除情况下,可恢复删除照片的缩略图;提供iPhone备份密码破解工具,具备无加密备份的提示,支持载入第三方字典文件破解和暴力破解;提供iPhone数据备份工具,可用于备份iPhone数据到PC上。 三、手机仿真 ★支持手机在线仿真、手机镜像或芯片镜像、手机备份数据进行仿真,真实再现手机的原始数据。针对已经无法开机等问题手机。 1)★支持Android手机离线仿真(镜像仿真),支持加载手机ROOT后提取的镜像仿真和芯片提取的镜像进行仿真;也支持手机(含未ROOT手机)直接在线仿真;以及支持对手机自带备份工具备份的数据进行仿真。 2)★支持QQ、微信、邮件、上网记录等80多款应用程序的仿真运行,真实再现手机数据。在应用程序模拟操作过程,支持数据浏览、分析及截图取证等操作。 3)★支持仿真过程在线自动抓包,抓包文件可用于抓包分析,文件格式与Wireshark软件兼容。 |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所涉及产品的包装运输(含货运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交付、技术支持(含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操作培训)和维护保修等伴随服务、利润、税金(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规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计入该项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机械、电气、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工艺等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
3. 供应商需要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五、商务条款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硬件3年,软件5年免费升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并提供产品培训和技术支持。涉及设备采购、产品安装调试、系统对接、产品培训及后期售后服务等。
5.付款方式:
(1)当设备完成安装,调试,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之后,经审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金额的95%款项
(2)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6.验收程序:①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产品逐一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当场演示、检查货物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采购人的提问,配合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货品数量、技术参数、制作工艺、基本功能,以及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内容。验收完毕15天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建的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②首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应在10日历天内进行整改,并出具再次验收的书面申请。成交供应商货物经2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③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同时有权要求更换货品或解除合同,更换货品或解除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④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应同时提交销售发票;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质量证书、产品合格证、数量清单、维修工具及备件清单。
第五章合同书(参考格式)
成交结果公布后,合同具体内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拟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签订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目录
附件1
磋商书
致:(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9);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0)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12)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类别 | 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
磋商报价 | 大写:元 小写:元 | |
备注 |
注 :
1、本表内容由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填写完整 ,并作为第一轮磋商的磋商总报价。
2、本表必须按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作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3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货物) | 货物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 |||||
3 | ||||||
4 | ||||||
5 | … | |||||
6 | 其它 | |||||
总计 |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4
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生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5
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采购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服务的具体参数。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附件仅供参加磋商的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时填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磋商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期限从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日历日)。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
说明:本附件仅供参加磋商代表的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时填写。
附件7:
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值: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供应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签字)
授权人签字: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供应商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监狱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及磋商评审办法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3:
(一)拟派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 |||||
执业注册 | 职称 | |||||
主 要 经 历 | ||||||
时间 | 参加过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任职 | ||||
注:供应商需随此表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证+社保等资料。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拟派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
序号 |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学 历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注:本表按区域填写,不够的部分可自行添加,后附人员相关证书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
一、注意事项
1、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的要求,本次磋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为网页版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微信小程序“一毂清风”,为了磋商会议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准备视频系统。
2、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并按本文件附件十一的格式要求详细列明参会人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磋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小组将会按照一毂清风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一对一进行网络远程磋商,磋商会议开始后,随时等候进入网络会议室,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一毂清风交易平台的客服系统咨询。
4、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二、会议纪律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未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不得自行进入视频会场,违规进入会场的,将被移出会场并提出警告,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取消其磋商资格。
2、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
3、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即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
承诺书
我公司理解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并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同意以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参与本次磋商,并承诺参与本项目磋商代表在网络远程磋商中与磋商小组磋商的内容真实有效,具有法定效力。如经磋商小组评审,我公司获得成交资格,将严格按照磋商内容和结果履行合同。
附:
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
姓名 | 手机号 | 身份证号 | 备注 |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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