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仿真机改造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84.9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仿真机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仿真机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589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589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金颖 电话:0951-6970520
邮箱:1501393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仿真机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589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5891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南京拓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紫光(北京)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4.900000 | 127.8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业绩 | 1、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30MW仿真机改造、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6月 2、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X600MW)仿真机系统修复升级改造、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2月 3、宁夏华电永利600MW仿真机软硬件系统安装调试、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5月 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基于660MW燃煤发电机组的仿真软件、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12月 5、天津国能津能热电有限公司2x330MW 机组仿真机系统开发、扬州新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8月 6、唐山电力培训中心300/600MW仿真机升级改造、唐山电力培训中心、2023年9月 | 1、深能(河源)电力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培训仿真机采购合同、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4.13 2、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2×660MW机组仿真机培训系统软件升级及技术服务项目、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2021.4.11 3、国投云顶湄洲湾二期1000MW仿真机升级项目、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2022.3.30 4、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仿真机成套系统物资采购合同、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2021.5.28 5、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百万机组仿真机改造项目、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2020.6.16 6、仿真培训系统搭建项目、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10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金颖 电话:0951-6970520
邮箱:1501393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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