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纯净水水瓶、瓶盖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 | JZEG-FF-24-G1-W-0018269 | 采购经理 | 赵玉华-1773207025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25 0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7-25 10: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B12 | 纯净水水瓶 | 350毫升方瓶瓶口直径30毫米 | 40000 | 个 | 2024-7-28 | ||
B12 | 纯净水瓶盖 | 直径30毫米 | 130000 | 个 | 2024-7-28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所有报价均为税前到货价,含运杂费、含包装费以及指导安装、调试、培训费用等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商应实行包换、包退、包赔。 2、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票据无误挂账后依据公司财务计划付款,税率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3、开具发票类型:供货厂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开标时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情况下,原则上不进行多论报价。
3.技术条款: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出卖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标牌标识规范,资证齐全,并对产品违法所造成的处罚承担责任。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经营标的物的范围;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具有能够满足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合同履约能力,同行业中具有较好的业绩; 4、自愿接受峰峰集团付款要求;5、与峰峰集团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峰峰集团物资采购项目。不予通过报名或视为资格不符。6、疑似串标供应商:(1、开启报价后,IP地址相同报价厂商,禁止参加本单位物资采购项目6个月;2、经调查证实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供应商,列入峰峰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物资采购项目)。 7、供应商无故弃标:(开启报价后,因无法响应标的物名称、型号、到货时间等要求,无故弃标,禁止参加本单位物资采购项目3个月)。8、出现质量问题:(1、供应商所送物资,经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物资采购项目。2、供应商所送物资与报价提供资质不一致,以次充好,私自更换标的物的,作废剩余合同,终止供货,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物资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