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一批工程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42.3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sx-zb-20241002
预算金额442.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广灿155561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冠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工0551-62881822
中标公司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42.3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一批工程类项目中标候 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HSX-ZB-20241002)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一批工程 类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2.3412万元,质 量:详见公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1名: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40.344105万元,质量:详见公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公告; 中标候选人(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公告;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告; 中标候选人(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公告 三、其他 详见公告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岱河路108号 联 系 人:杜广灿 电 话:155561253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冠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14-5栋2楼 联 系 人: 邹工 电 话: 0551-62881822 电子邮件: anhuiguanli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一批工程类 项目 招标编号:AHSX-ZB-2024100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一批工程类项目(招标编号:AHS X-ZB- 20241002)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 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 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包号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质量(售 后服务承 诺)工期资格 能力评标 情况
(万元)
AHSX-ZB- 20241002-1包1淮北万里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2140.344105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一名
安徽聚纳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2140.919142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二名
安徽天顺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2140.987805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三名
包2淮北万里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442.3412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一名
安徽聚纳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442.9272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二名
安徽天顺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442.8441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三名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 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 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 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551-62881822 联系邮箱: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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