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8月份贺驼煤矿制动器头第八标段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贺驼煤矿2024年8月份月度物资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
比价采购。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拟签订代储代销合同,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通知为准(严禁超合同数量执
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中标后,双方签订代储 代销合同,以实际使用量进行挂账结算。(2)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
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 何价款或费用。(3)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税率开具。(4)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7日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 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5)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6)质 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7)其他要求: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所参与标段不得超出经 营许可范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8)签订合同时,如需MA证、防爆
证等相关证件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件。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比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
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
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本次 采购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或变更,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截止报价。详细具体条
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如期交货的能力。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只接受
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
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
(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 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
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
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
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11)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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