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4: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120661000301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8-370811-04-01-757335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 | ||||||||||
项目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辖区内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对任城区27个合流制建筑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排水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条件。主要涉及建筑面积1139639平方米,改造污水管网为22470.50米,雨水管网为18694.73米,并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施工。 | ||||||||||
招标范围 | 项目建设、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现状管道绘制、必要测绘、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工作及涵盖上述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和配合,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内容以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为准)等,直至各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工作。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为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对任城区27个合流制建筑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排水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条件。主要涉及建筑面积1139639平方米,改造污水管网为22470.50米,雨水管网为18694.73米,并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施工。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36950000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36654400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满足此要求),具备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此要求,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年2月10日-2023年3月3日09: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RenCheng)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3日09:3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ids.jnzbtb.cn:4430 /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创展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中路4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林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537-5660657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江南春美食街向北100米路西58同城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亚舒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7705471605 | ||||||||
行政监督部门 | 济宁市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537-5660630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 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林林,联系电话:0537-56606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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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项目名称)已由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任行审投【2022】40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创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创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120661000301001 2、工程名称: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对任城区27个合流制建筑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排水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条件。主要涉及建筑面积1139639平方米,改造污水管网为22470.50米,雨水管网为18694.73米,并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3665.44万元。 5、招标人:济宁市创展置业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中路4号 (2)联系人:林林 (3)联系电话:0537-5660657 6、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江南春美食街向北100米路西58同城 (2)联系人:胡亚舒 (3)联系电话:1770547160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满足此要求),具备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此要求,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3月3日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RenChe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RenChe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林林,联系电话:0537-5660657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Ren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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