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CG-2019-32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92580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层E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7719677871
传真:029-8525112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包括北斗定位系统建设、监控调度中心显示系统建设、系统维护服务、服务器部署服务。长安区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要与陕西省、西安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实现“全省一张网”“全市一张网”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8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企业信誉(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4)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14 09:00:00至2019-08-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层E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2、磋商文件购买: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复印件前往代理机构现场缴费。 3、磋商文件获取:现场缴费后的供应商登录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longbiao.com)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杨工17719677871,梁工15229218117) 4、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shaanxi.gov.cn)、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longbiao.com)上发布。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6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层E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8-26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层E户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9677871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102807336850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