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3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3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
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3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的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一、答疑内容
(一)提问一: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等十二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等新文件要求,已经取消外地单位在重庆投标需要入渝备案的要求。希望业主及代理公司取消外地单位需要入渝备案要求。
答: 取消,详见补遗内容(二) 。
(二)提问二:直接发包的项目没有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是否可提供业主证明?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
(三)提问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类似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以上对应金额要求。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我公司是否可以提供结算书中灌溉与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的结算相加总额来证明?
答: 请提供业主证明,工程内容及金额按业主出具的证明为准 。
(四)提问四:纵观近2年重庆市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在地灾治理工程领域凡业主单位是各个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地环站、地灾防治中心挂网的项目、近2年地灾项目……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很多问题,望有责任感和能力的相关领导进行核查落实处理!!
答: 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
(五)提问五:1、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文件费500在递交不加密光盘时递交,电子标不是上传加密文件开标时解密就行了吗?现在来个递交招标文件费,意思是强行要求要递交不加密光盘吗?
2、商务部分评分要求中“类似项目业绩指:至少包含道路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而后面又写“业绩包含本次投标类似工程和其他工程的,类似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以上对应金额要求”,这个“至少包含”模棱两可,那土整项目中一般包含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那请问土地平整工程属不属于类似工程部分,请明示。
答:1. 招标文件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明确“投标人如需现场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等备用资料,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 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类似项目业绩指:至少包含道路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包含道路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则须其“道路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达到对应业绩金额要求。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
(六)提问六:1、本项目要求通过县级验收了才拨付工程款,相当于全垫支完成本项目,这样是否合理?不符合国家政策。
2、本项目既然要求全垫资完成,为什么履约保证金也要求现金,这实在是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建议将履约保证金改为现金或者银行保函模式。
答:1.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2.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进行修改,详见补遗内容(三) 。
(七)提问七:请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有业主代表参与?
答: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二、补遗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其他事项”中增加“6.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电子标模版原因,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固化不能修改的,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为准,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经济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各个部分封面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各标段)中“5.其他要求”的“(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任意行业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的要求。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例如: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资料)”内容删除,同时招标文件对外地施工企业投标的相关内容进行取消。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担保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3.1履约担保相关内容修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2.履约担保方式:银行转账;
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并作合同签订前置条件,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履约保证金收款人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开   户   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江支行
账        号:4101010120010002604
在款项来源处或空白处注明:黔江2023年烟田建设(   标段)项目履约保证金。
5.履约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履约担保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是合同签订前置条件,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5)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收款人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开   户   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江支行
账        号:4101010120010002604
在款项来源处或空白处注明:黔江2023年烟田建设(   标段)项目履约保证金。
(5)履约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5.4 履约担保”相关内容修改: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5.4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5.4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即       元(大写:     )。
提交时间: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退还方式:工程经发包人县级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5.4 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期限:
(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2)履约担保的方式:现金或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3)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承包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即       元(大写:     )。
(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履约担保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是合同签订前置条件,若未按时提交,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可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6)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经发包人县级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采用履约保函的,工程经发包人县级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退还。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增加“附件8:履约担保(如有)”格式及内容,如下:
 
附件8:履约担保(如有)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  天,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          ;核验方式:        。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盖章):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9日
[5000012024010302508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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