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云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132017093059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李夏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213201709305906
工程名称 青云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青云河水库管理处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金普新区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青云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大连市水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3.0000 % 李夏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大连市水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下浮率:23%;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水利行业乙级
项目负责人:李夏;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建工程师
设计周期:自建设单位通知开始设计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 青云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2日
填报人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填报单位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返回顶部